怎麼活才有意義(續);死亡的本質(一)

講座十四

Kagan教授對「怎麼活下來才有意義」這個問題的建議解答是,帶有相同的人格活下來。Kagan教授轉而討論「死亡到底是什麼?」的問題。回答這個問題首先得注意的是,肉體和心理功能對定義死亡時刻至關重要。

講座十四:怎麼活才有意義(續);死亡的本質(一)

    雪萊•卡根教授:在上節課結束的時候我提出一個問題,那就是我們是否應該區分兩個我們經常混為一談的問題,我們一直在問自己到底需要什麼我才能活下來?才能繼續存在?但我覺得我們其實不應關注這個問題,即如何才能活下來,而應該關注「我在乎的是什麼?什麼活下來才有意義?」,因為從邏輯上講,有可能我活了下來卻失去了我活著時通常擁有的東西,失去了對我重要的東西,失去了當初想存活時我想要的那些東西,一般情況下,我活下來能夠繼續擁有這些東西,但我們可以設想另一些情況-我活下來卻失去了這些東西,我失去了所有對我重要的東西,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可以說,僅僅是活下來,或是肉體活下來對我毫無意義,除了活下來我還想要更多。 為闡明這個問題我要請大家思考一下,如果我們假設靈魂理論是人格同一性的正確理論,那我們來設想一個徹底的不可逆的失憶案例,儘管靈魂仍然是你的靈魂,但這個靈魂已經被完全刪除乾淨,獲得全新人格,有了一系列新記憶、新願望和新信仰,無法恢復你以前的人格,或者說是你現在的人格,當我思考這個案例的時候,我想說,「好吧!我能活下來。但那又怎樣呢?我不在乎,因為這種情況下,活下來的人是不是我已經不重要了,因為我不僅希望活下來的人是我,我還希望活下來的人是帶有我人格的我」。 同樣,假設我們認為肉體理論是正確的,我們可以再設想一個完全失憶的例子-我們有了新的人格,你會說,「瞧,這就是你,你的肉體、你的大腦、你還活著」,而我會說,「也許這是真的,但那又怎樣?這不是我想要的活下來,我不僅希望活下來的人是我,而且希望活下來的人是帶有我人格的我」。 所以我們是否該這麼下結論-真正重要的並不是活下來,而是帶有相同的人格活下來,那麼,假設人格同一性的人格理論是正確的,它能否讓我們不僅活下來,而且有意義地活下來?我想它已經很接近了,差點就可以了,不過還不夠完善。 要注意一點,回想一下,根據人格同一性的人格理論,是同一個人的關鍵不在於保持人格完全一樣,我不必保持完全一樣的信仰、願望和記憶,因為如果這樣的話,那我一有新信仰我就死了,我一忘記自己二十分鐘前做的事情我也就死了,當然不是這樣,根據人格理論判斷人格同一性並不需要完全相同的人格,而只需要是同一個不斷演變的人格,我會有新信仰、新願望、新目標,我可能會失去某些以前的信仰,也可能忘掉某些以前的記憶,但這都沒關係,只要是同一個有足夠重疊部份,慢慢演變的人格就行。 好了,現在讓我們考慮下面這種情況,從我開始,我在這裡,我有一些信念,比如相信自己是雪萊•卡根,記得自己在芝加哥長大,我有一些願望,比如說想要完成自己的哲學著作,如此等等,我不斷變老,越來越老,我有了些新記憶,有了些新願望、新目標,假設我已經很老很老了,已經100歲、200歲、300歲了,大約200歲的時候我的朋友給我取了個綽號,他們叫我喬喬,天知道為什麼,他們叫我喬喬,過了段時間這個名字傳開了,到了我250歲的時候,大家都叫我喬喬,沒人再叫我雪萊了。 到了我300歲、350歲、400歲,我已經忘了曾經有人叫我雪萊,也不記得自己在芝加哥長大,我還記得我是個100歲小夥子時的事情,但再早以前的事情不記得了,就像你不記得三四歲時的事情,假設隨著年齡的增長情況一直如此,我的人格以各種方式不斷變化,我對哲學失去了興趣,而開始對…我也不清楚,也許對有機化學產生了興趣-我以前對這門課壓根就沒興趣,我對有機化學著了迷。 我的價值觀也變了,現在我是個…現在,站到這邊來…我是個和藹、充滿同情心的熱心人,關心弱勢群體,但到了300多歲,我會說,「那幫弱勢群體,誰要他們啊」,到了我500歲的時候,我變得完全自以為是,我變成個兇狠殘暴、卑鄙可恥的傢伙,現在我800歲、900歲了。 《聖經》裡的瑪士撒拉活了969歲,他是最長壽的人,好啦,我現在也969歲了,就像瑪士撒拉一樣,我們把這個例子稱為瑪士撒拉案例,這例子中的關鍵一點就是,我們規定其間沒有發生過任何突變,一切都是漸進地、緩慢地演變,就像在現實生活中發生的那樣,只不過像瑪士撒拉一樣,我活得非常非常久,到了最後,比方說到了六七百歲的時候,我其實已經完全變成了另一個人,就像我們剛才說的那樣,我不是指真的變了個人,我是指就人格而言變了個人。 現在,不要忘了,根據人格同一性的人格理論判斷,是不是我的關鍵在於擁有同一個不斷演變的人格,這個例子裡我們假定了這是同一個不斷演變的人格,所以那個人依然是我,他在600年、700年以後還活著,可是當我思考這個例子時,我會說,「那又怎樣,誰在乎呢?」當我思考這個例子時我會說,「沒錯,我們不妨說他就是700歲時的我」,但這並沒給我想要的東西,那時的我和現在的我判若兩人,他不記得自己是雪萊•卡根,也不記得在芝加哥長大,他不記得我的家人,他有了新的嗜好、品位和價值觀。我會說,「就算他是我,又怎樣呢?這沒給我想要的東西,這對我並沒什麼意義」。 我想要的並不是有個人最終擁有我不斷演變的人格,我希望那個人要像我,而並不僅僅是我,我希望那個人像我。在瑪士撒拉一例中,最後那個人和我一點都不像,所以我沒得到自己想要的東西,當我思考自己想要什麼時,我希望大家在座的每個人也都問一下自己,你想要的是什麼?什麼活下來對你有意義?當我思考什麼對我有意義時,我想的不僅僅是活下來,不僅僅是帶有同一個不斷演變的人格活下來,而是帶有相似的人格活下來。不需要完全一樣,只要足夠接近、跟我相當相似就可以,如果是這樣…那這對我就有意義,如果不是這樣,活下來就對我沒意義。 我想再進一步闡述一下這個問題,一旦我得到這些,未來有個人擁有和我相似的人格,我想這也許就是活下來的全部意義,到目前為止,我一直在說僅僅活下來是不夠的,除了活下來,你還需要一些額外的東西,至少在我的想法中這個額外的東西就是同一個相似的人格,只要我的相似人格活下來,那這對我就有意義,即使我沒活下來也沒關係。 假設…雖然我不相信靈魂,但假設靈魂真的存在,假設靈魂是人格同一性的關鍵,假設洛克擔心的事情真的發生了-每天午夜,上帝都會毀滅舊靈魂,用新靈魂代替它,這個新靈魂與午夜前那個舊靈魂有著相似的人格、相同的信仰、願望等等,如果我發現這就是形而上學中的情況,且靈魂理論真是人格同一性的正確理論,我就會說,「哈!看來我活不過今晚了,我就要死了」,但誰又在乎呢?明天還是會有一個人擁有我的信仰、我的願望、我的目標、我的抱負、我的恐懼以及我的價值觀,這就足夠了,我其實不在乎我能不能活下來,我在乎的是…就人格而言,是否將有一個人和我很像呢? 所以也許我們一直在探討的「我如何才能活下來」這個問題誤導了我們,真正的問題並不是 「如何才能活下來」,而是「什麼活下來才有意義」,也許我們可以說,儘管通常情況下擁有這些重要的東西和活下來密不可分,但從邏輯上來說它們是可以分開的,至少在我看來,重要的並不是活下來本身,而是擁有相同的人格活下來。 我個人傾向於認為肉體理論是人格同一性的正確理論,我會說:瞧,明天會有個人…如果上帝昨晚把我的肉體替換成另一具看起來一模一樣的肉體,而且還帶有相同的人格,就算那人不是我也沒關係,已經夠好的了,對我來說,重要的不是活下去本身,嚴格說來,根本不是活下去,而是擁有相同的人格。 那麼這種看法還給我們什麼啟發呢?這告訴我們可能在某些情況下你死了,你沒能活下來,或許上帝讓我起死回生,儘管肉體已經毀滅,但上帝取出我的人格資訊放在天堂裡,新造出的一個人,如果他有另一個靈魂那他就不是我;如果他有另一個肉體那他也不是我,但我還是要說,「這給了我有意義的東西」,這是一種可能性,但事實上我認為這不會發生,我告訴過你們我是個物理主義者,我相信將會發生的事情是,我的肉體死亡之時一切也就終結了。 我一直在論證的是…從邏輯上講,即使你是物理主義者也無法排除倖免一死的可能性,假設你相信人格理論,你的肉體將會消亡但你的人格卻能保留下來,再或者,即便你是個肉體理論者,我將不復存在,但對我有意義的東西會接著活下來,這些都有可能,但不論真假-其實我不相信這些真會發生,當然,這都是神學的事了,我今天不會在這裡勸說你們放棄神學信仰,不管是上帝使你肉體復活,還是上帝把你的人格放到某位新天使身上,如果你相信人格理論那個人就是你,如此這般,我的目的並不是去爭辯或去駁斥神學上的可能性,花時間從哲學上來把事情搞清楚。 但我真的想說我不相信那些觀點,我相信當我肉體死了我就死了,之後再不會有別的什麼我,不會再有別的什麼,即便我想要的還不僅僅是活下來本身,不光我不會活下來,我相信在我死後那些對我來說重要的東西也將不復存在,在我肉體死後不可能有人擁有和我相似的人格。 好了,我們已經花時間搞清楚了人格同一性的本質,搞清楚了人是什麼還有倖免一死的種種可能性等等,我們駁斥了靈魂存在的說法,並從物理主義者的角度,物理主義似乎能同時接受肉體理論以及人格理論,具體選擇哪一個就是你的事情了。目前我是比較偏好肉體理論,讓我們問一下,「從物理主義的角度出發,死亡到底是什麼?」 儘管看起來似乎很明確,人,說到底就是一具肉體,它以正確的方式運轉,以便完成一些人的行為,也就是人體功能,我們不止一次提到過,人就是一具實現人體功能的肉體,無論你強調它的肉體方面還是人格方面。 死亡到底是什麼?我何時死亡?我們現在討論這個問題-我何時死亡?死亡究竟是什麼?大致上說,答案大概是…在物理主義者看來,死亡就是,若我的肉體能實現人體功能我就活著,簡單來說,當它停止運轉,當肉體分解停止正常工作時我就死了,這或多或少算是物理主義者給出的正確答案,我們一會兒會看到,我們還要稍微完善這個答案。 但首先我們問一個略有不同的問題-定義死亡時刻時,哪些功能至關重要?畢竟我們意識到這裡有個肉體,這是個正常運轉的肉體,在你們面前有一個,你們每個人也有一個,你就是一具正常運轉的肉體,你的肉體可以做很多事情,有些部份只負責消化,有些移動肉體,有些讓心臟跳動讓肺呼吸,我們把這些稱為肉體功能,同時我們每個人都有高級心理認知能力,我稱這些為人格功能,這邊是肉體功能,這邊是人格功能。 大致說來,當這些功能停止時我就死了,但到底是哪種功能呢?是肉體功能還是人格功能?我們看個通常情況下的例子,這是你肉體存在的時間,在你肉體存在的大部份時間裡它都在工作-肉體功能,這裡它就不再工作了,成為屍體,在你的肉體正常工作期間你可以進行高級認知活動,即人格功能,這邊是早期你的肉體還在孕育,你的大腦還沒啟動,也或者大腦已經啟動了,但還不能稱為一個人,至少胎兒不能稱為人,胎兒沒有自我意識,沒有理性無法交流,沒有創造力等等,這些要之後才能有。 這是A階段,這是B階段,這是C階段,這就是通常情況,通常案例,肉體存在在人格功能開始前就已經工作一段時間了,之後不久肉體功能和人格功能同時運轉,再過不久兩者都停止。通常情況下,要是遇到車禍什麼的,我的肉體功能停止,人格功能也停止,那就成為一具屍體了。 我何時死亡?一般認為我死於這個時候,我畫個星號,通常情況下,當我肉體停止運轉時、肉體功能停止我就死了,同時人格功能也停止了,這就是通常的情況,但我們仍然可以提出一個哲學問題-既然在這一時刻我們同時失去一般化的肉體功能以及個性化的人格功能,哪一個損失更關鍵?哪個決定我的死亡時刻?我們等一下再來考慮這個問題。 首先,我問個略微不同的問題-我何時停止存在?或者換種稍微不同的說法-在階段C,當肉體停止工作的時候我還存在嗎? 無論從肉體功能還是人格功能出發,我都只是個屍體,我還存在嗎?我們假設…我們相信人格同一性的人格理論,根據人格同一性的人格理論判斷一個人是不是我,需要擁有同樣的人格、同樣的演變過程、同樣的信念、願望和目標等等,而在C階段沒有東西擁有我的人格,沒人認為自己是雪萊•卡根,沒人擁有我的記憶、信念、願望和目標等等,非常清楚,根據人格理論在C階段我不存在,這就是為什麼我們很自然地把星號標記的時刻定為我死亡的時刻,在C階段我不存在。 但有趣的是,若我們拋開人格理論而採用肉體理論,事情就大不一樣了。根據人格同一性的肉體理論判斷一個人是我,他要具有我的肉體,根據肉體判斷-肉體同則人同,那麼…看這邊,這是我的屍體,什麼是屍體?其實就是肉體,我的屍體就是我的肉體,所以根據肉體判斷就是指根據人來判斷,屍體依然存在說明肉體依然存在,也就說明我依然存在,這就像說我死了但我依然存在,像個冷笑話,不是嗎? 問題來了,課程一開始我就問:你能倖免一死嗎?你能在死後存在嗎?我有一個好消息和一個壞消息,因為我相信肉體理論,好消息是你死後依舊會存在,壞消息是你將以屍體的形式存在,這像一個冷笑話,但若肉體理論是對的,這就完全不是笑話了,這只是在陳述事實,至少在我死後一段時間內我仍然存在,最終肉體會腐敗消亡變成原子什麼的分解了,在我肉體消亡的那一刻,從那一刻起我將不復存在,但至少在一段時間內,在C階段,肉體理論者會說,「沒錯,你是會存在,你會存在,但你並不是活的」。 它只是再一次強調了我剛才一直講的,重要的不是倖存本身,重要的是你想從倖存中得到什麼,其中之一,我想從倖存中得到的就是活著,在肉體理論看來我存在但我沒活著,這沒帶給我有意義的東西;在人格理論看來我成為屍體就是不存在了。 我們回過頭來看這個問題,哪個因素決定生死?哪個是決定死亡時刻的重要因素?即使在肉體理論看來,我存在也說明不了任何問題,因為我沒活著。我想知道什麼時候我活著,什麼時候我死了? 哪個是定義死亡時刻的重要因素?是肉體功能還是人格功能?通過研究一般案例我們得不到答案,因為肉體功能和人體功能同時停止,但是假設我們畫一個反常案例,好了,C階段這裡還是屍體,在這段時間裡肉體功能在運轉,就像這樣,這段時間裡,A階段-肉體在運轉,人格功能還未啟動,假設這裡是人格功能,這裡是肉體功能,我們仍然把它叫B階段。 我畫的這個案例裡,人格功能先停止而肉體功能還沒停止,很明顯這些階段不以字母順序排列了,我在中間插入一個D階段,這樣其他階段標號不變,這個案例裡肉體功能何時停止?在D階段末尾。人格功能何時停止?在B階段末尾,現在有了兩個時刻,星號一和星號二,星號一說,「當人格功能停止時人就死了」,星號二說,「不對不對,肉體功能停止人就死了」。 問題是,我們應該持哪種看法?我想我們可能會得出兩種結論,這取決於我們接受肉體理論還是人格理論,假設我們接受肉體理論,那麼對於「我何時死亡」這個問題…由於我是個肉體,那麼簡單明瞭,答案至少會是,「肉體不再工作時我就死了」,具體是何時?星號二,在D階段-我仍然活著但不再像人那樣運轉,我不再是一個人,這很有意思,我不僅仍然存在,在C階段我以屍體的形式存在,但沒活著,在D階段我活著,但我不是一個人。 我們曾經講過柏拉圖介紹過基本屬性的概念,如果我們接受肉體理論,我們會說,是不是一個人不是我這類東西的基本屬性,我的基本屬性裡沒有「我是人」這一條,我確實是個人,但這並不永遠成立,當我變成一具屍體我不再是一個人,但我仍然存在。考慮這個特殊的例子-我大腦中風了失去了高級認知功能,肉體仍能工作,能呼吸、進食、人工呼吸等等,心臟仍跳動,只是不能思考、推理,我們說:看,我還存在,其實我還活著,只是不再是一個人,作為一個人,是你能在一段時間內保持這種狀態,然後不再繼續下去,同樣,作為一個小孩也是你能在一段時間內保持這種狀態,然後不再繼續下去;作為教授也是在一段時間內保持這種狀態,然後不再繼續下去,你不做教授仍然可以存在,我不做教授仍然可以活著。 就肉體理論來說,對於人是否以人的狀態存在會得出同樣的結論,是一個人,就是說我,也就是我的肉體會持續工作一段時間,它不在A階段工作、當然也不在C階段工作、也不在D階段工作,就肉體理論來說,作為一個人只是我這個存在的一部份,只佔據了我生命的部份時間。 以肉體理論看來就是這樣,那麼如果我們接受人格理論又如何呢?接下來再提一點肉體理論的話題,如果你接受肉體理論的這種說法,你會說死亡就是…死亡就是我不再活著,我就是我的肉體,所以我在星號二時死去,我失去了肉體功能,然而作為人只是我的一個階段。 如果我們這樣說就可能會產生一些誤導,誤導我們這幾周一直探討的哲學問題的名稱,我們一直在探討人格同一性的本質,也就是說判斷一個人是我的關鍵是什麼,但是注意它的名稱,「人格同一性」,「人格同一性的問題」,它似乎不言自明地假設了不管誰是我,他都會是一個人,是否是同一個人,現在看來這個假設名稱中隱含的假設可能是錯的,以肉體理論來看,即使完全不是一個人仍然可能是我,所以時間中的存在問題,或時間中的持續性問題並不能稱作人格同一性的問題,而只能稱作同一性的問題,這算是個補充說明。 現在來考慮人格理論,如果我們接受人格同一性的人格理論,那麼判斷一個人是不是我就得要擁有同樣的人格,要讓我存在就得讓我的人格存在,所以我們說在這裡-在C階段成為屍體以後我就不復存在了,因為沒有東西擁有我的人格,作為一具屍體,我不再存在。 對於D階段人格理論會如何解讀呢?這裡…我的肉體在運轉,但我的人格已經消失,沒有東西擁有我的信念、記憶、願望、恐懼、價值觀、目標、抱負,如果我僅僅是我的人格,那麼我在D階段就不存在,因為此時沒有東西是我,沒有東西具有我的人格。根據人格理論…依據人格判斷同一性,在星號一人格消失了,所以我在D階段不存在,這是人格理論的結論。 好的,現在我不存在,那該怎麼說?我還活著嗎?我的肉體依然活著,那我們可以說我還活著嗎?畢竟我的肉體直到星號二都還在運轉,在D階段我的肉體還活著,我們能說我還活著嗎?這有點讓人難以信服,想想這句話背後的含義,我們會說,根據人格理論我不存在了,但我還活著,這種組合很怪異,我怎麼可能在不存在的情況下活著,所以看來我們只能說,在D階段我沒活著,在D階段我不但不存在而且也沒活著,但是我的肉體還活著,這就是完整的陳述。 看來人格理論需要區分「我活著」和「我肉體活著」這兩種情況,但在通常情況下…看上面,這兩種死亡同時發生,肉體和我同時停止存活,但是在反常案例中人格理論會說,我也這樣認為,這兩種死亡是分開的,肉體死亡發生在星號二,我的死亡發生在星號一,注意肉體理論者並不用區分這兩者的差別,因為如果說我就是我的肉體,那我就是我的肉體,我的死亡就發生在我肉體死亡的時候。 但肉體理論者還是得區分一些東西,我們通過屍體的例子已經學到,僅僅存在對肉體理論來說完全不夠,他還要活著。在我考慮D階段的時候我還想要強調一點,我僅僅活著也不夠,我還要成為一個人,對我來說僅僅活著沒有意義,有意義的是回到B階段,那麼我們就需要區分…不是區分我的死亡還是我肉體的死亡,而是區分我這個人的死亡-如果我們可以這樣說的話-還是我肉體的死亡,根據肉體理論,我死亡發生在我肉體死亡之時,但說到對我的意義是,在星號一時我這個人的死亡,而不是星號二。 現在我想花幾分鐘談一談其他問題,或者至少是一些在物理主義者眼中值得思考的問題,我只是簡單介紹不去深入探討,我們一直在關注生命結束的問題,但我們也會問,那生命的初始呢?我們要如何解釋A階段,當肉體已經在運轉、發育,但是大腦還沒開始工作,也可能還沒有成型,它還沒開始像人那樣運轉、沒有在推理、沒有在交流、沒有在思考、沒有自覺、沒有意識,在A階段大概就是這樣,那麼我們怎麼解釋這個階段呢?我在這個階段是否存在呢? 從肉體理論來看,我認為我們應該說我是存在的,作為人的存在是某個階段的事,在A階段,我們正處於作為人之前的存在階段。 當然,如果我們採用肉體理論的最佳版本,我本質上就是我肉體上最關鍵的部份-我的大腦,那麼我們就需要把階段A分成兩個部份-A的早期和A的晚期。在非常非常早期的A階段,大腦甚至還沒發育,它還沒有構成,如果說我僅僅是我的大腦的話,那麼在A的早期我並不存在,直到A的晚期,當大腦逐漸形成時我才開始存在,這有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這是我的肉體,但在A的早期它不是我,這似乎有點難以置信,但或許這才是正確的說法。 在任何情況下…人格理論的擁護者不用高興得太早,因為他們很可能也得出相似的結論,請記住,如果你接受人格理論,根據人格判斷同一性,那麼沒有同樣的人格我就不存在了,所以根據人格理論,我們隨著時間發展,一旦人格功能停止我們就不存在了,這就是人格理論者的主張。 但我們也可以開始時就這樣說…基於人格理論,我什麼時候開始存在,直到我持續的不斷演變的人格開始出現時我才存在,這在A階段開始時顯然不成立,那時受精卵剛開始分裂、繁殖、分化並且形成器官,直到很長時間以後才出現一些精神活動,所以根據人格理論,我在受精卵形成時並不存在,當卵子和精子結合,根據人格理論那還不是我。 很明顯,這與墮胎的道德問題有聯繫,我不打算在這兒繼續深入探討下去,但你們可以看到它們之間的關聯,如果我們需要考慮墮胎在什麼情況下是合理的,那我們就必須清楚像我們這樣的生命是何時開始的,很有趣的話題,但我們只提一下,現在我們把它放到一邊。請問。 學生:(聽不清楚) 雪萊•卡根教授:這個問題是,「是否可以說,在A階段早期,嚴格來說肉體還沒工作,因為它還完全依賴母親的肉體,需要母親來提供呼吸、營養等等」,這是個很好的問題,就是因為這類的問題,我才會說我只想簡略介紹一下而不想深究,這就是個很好的例子,我們可能會問,我們什麼時候才能說肉體機能真正開始運轉呢?它有多少獨立性呢?我們可以另外畫一幅生命從有到無的完全不同的示意圖。想像一下生命即將終結的肉體由生命維持設備維持,我們認為它是否還在運轉呢?這是個難題,那麼同理,在最初階段我們也不好下結論,當然這些都是好問題,我也願意在課後和你們繼續探討,但是現在我不想說太多。 我想提出另一個不同的問題,我認為它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我不願意繼續討論剛才那些問題並不是因為我覺得它們不重要,我只是希望能夠大致保持進度。讓我們回到生命結束的時候,再考慮一下D階段,好的,那麼這時候如果人格功能毀壞了,不能恢復也不能修復,但是肉體功能正常運轉,心臟在跳動,肺在呼吸等等,肉體還可以消化食物。我們在D階段,好比說成了永久植物人。 現在,有一個人需要做心臟移植手術或者是腎臟移植、肝臟移植,而且組織相容性測試顯示這具肉體很符合是合適的捐贈源,我們能否取出他的器官呢?首先我們需要回答,「我還活著嗎?」那麼,把我心臟取出來就會殺了我,不是嗎?所以如果我還活著,你們便不能那樣做,這會殺了我,但是,如果我們同意人格理論,我們會說:我的肉體還活著,但我沒活著,這就是我們的結論,如果我沒活著,那麼殺死的就不是我而是我的肉體。 所以我們現在必須問,什麼人或者什麼東西有權利活著?我有活著的權利嗎?還是我的肉體有活著的權利。我們可能會說:我當然有活著的權利,但是除了我以外,我的肉體也有活著的權利嗎?在D階段取出器官符合道德嗎?那時人已經死了但肉體還活著。 不要太快下結論說它是錯的,畢竟根據肉體理論,我成為屍體時也是存在的,但是當然,摘走我心臟沒什麼不對,即使我還存在也只不過是具屍體而已,同樣,我們何不直接說,即使我的肉體還活著但這個人已經死了,所以摘走心臟沒什麼不對,至少人格理論為這種說法敞開了大門。 那麼肉體理論怎麼看?根據肉體理論,我只是我的肉體,[在D階段]我還活著,那這麼做就不對嗎?根據肉體理論我們會說「活著並沒有聽上去那麼好」,真正的問題並不是「就肉體理論來講我是否還活著」,這個問題其實是,「我還作為人活著嗎?」的確,儘管根據肉體理論我還活著,但我已經不是一個人了,也許我不被殺死的權利沒有那麼不容置疑,也許我只有權不被剝奪的人的形態,人格有權不被消滅,如果這才是真正的權利,那麼在D階段摘走心臟就沒什麼不妥,很顯然這也是個非常非常重要、且非常非常複雜的問題,我們點到為止,現在不考慮這些問題了。 我想提出另一個的問題,我剛剛花了半小時一直在講,我們需要弄明白死亡的本質,死亡的時刻到底是人格功能消失的時刻,還是肉體功能停止的時刻?當我們考察反常案例時,這些死亡可以分開,所以就有了D階段,但在通常情況下它們是同時發生的,我剛才做了很多區分-站在人格理論的角度怎樣解釋,站在肉體理論的角度又怎樣解釋,我們區分了很多不同的說法,我將會越過這些概念,把它們放到一邊,現在我們假設我們面臨的是正常情況,也就是肉體功能和人格功能同時停止運轉。 那麼死亡究竟是什麼?何時是死亡的時刻?從物理主義者的角度看什麼是死亡,乍一看,你可能會覺得答案是「看,你存在,你活著」,正如我剛才所說,我現在要放寬要求,忽略剛才那些仔細區分的概念,只要我的肉體還具有人體功能我就活著,而當我的肉體沒有人體功能了我就死了,或者說我不存在、沒活著、不再是人,隨你怎麼說,這似乎是物理主義者會自然得出的結論-死亡就是不再具有人體功能,但這不完全正確,因為,想像一下,別只想像,請好好回憶一下昨天淩晨3:20左右你在做什麼?假設淩晨3:20你在睡覺,而且此時你沒做夢、沒在思考、沒有推理、沒有跟人交流、沒有在回想、沒在制定計劃也沒運用創造力,你沒在運用人體功能。 如果我們接受這個簡單直接的觀點,即沒運用人體功能你就死了,那你當時已經死了,昨晚你不停地死去活來,顯然,這聽起來肯定不對,所以我們要重新定義一下人體功能,或者由人體功能結束而定義的死亡,我們得修改一下這個理論,我們需要完善它以更好解釋,當你既無意識也沒做夢時你並沒有死,但是當我們完善這個理論時我們將會得出一個出人意料的不那麼直接的結果-至少我這麼覺得,不管怎麼說,我們下次再討論這個問題。 200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