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同一性(三)-人格理論的異議

講座十二

本講座討論的重點在於與人格理論直接相關的關鍵為人格同一性。該理論指出,只要一個人擁有相同的持續人格,即可認為他∕她擁有其個人身份的同一性。對這個論點的主要反對意見在於人格重複的問題。本講座亦探討了相同人格轉移或輸出到多個肉體的案例。

講座十二:人格同一性(三)-人格理論的異議

    雪萊•卡根教授:之前我們已對人格同一性的關鍵,將三種不同觀點做了區分,分別是靈魂觀點、肉體觀點以及人格觀點。我們暫不展開靈魂理論,因為我已論證過世界上沒有靈魂,雖然有時候為了比較或者對比方便我會提到它,我們主要需要問自己到底選擇肉體理論還是人格理論,肉體理論認為應該以肉體為標準,將來若有人佔據我的肉體,那他就是我,人格理論的評判標準則是人格即由信仰、慾望、記憶、目標、野心等組成的整體,如果將來某個人擁有我的記憶、我的信仰、我的慾望,那他就是我,這兩個觀點我們該如何抉擇呢? 上節課結尾我曾提到我想給大家做一套思考實驗,我們只能通過思考實驗的形式,因為在現實生活中肉體和人格總是並存的,但通過做一些科幻實驗,我們可以將二者分開,並且捫心自問,「究竟在我心目中哪一個才是我?當我的肉體和我的人格背道而馳,我又該何去何從?」再次提醒大家,為了讓你們更直觀地感受,一旦我把肉體和人格分離開來,我將從二者中選其一對其進行折磨,所以我要請大家將自己置身其中,想像這正發生在你自己身上,問問你自己,「我希望哪個受折磨?或者我希望哪個不被折磨?」,因為那會幫你們發現那個才是你內心真正所選。 大家用這種自省方式來自然地思考一下這個問題,先不考慮你可能會折磨他人或同意他人被折磨的道德問題,就我們的目的而言,此時此刻如果我從課堂上拉出一個志願者然後問他,你在這裡,那邊還有另一個志願者,你想讓我折磨你倆中的哪一個呢?回答肯定是,「折磨他吧!我就免了」,這樣我們就可以發現自己內心的真實所想。好了,這就是我要問你們的問題,我可能會逐步深入這個實驗,就像發生在我身上一樣,但為了更形象化,你們也應該將自己擺在實驗者的角度去思考,介紹完這幾個思維實驗以後,我還會演示英國哲學家伯納德•威廉斯的兩個實驗。 好了,現在做第一個實驗。有個瘋狂的科學家綁架了你並對你說,「我在造思想調換器,除了你,我還綁架了琳達,我要把你倆連接到我的機器上,然後調換你們的思想,也就是說,我會從你的腦子裡讀取你的記憶、信仰、慾望,並從琳達的腦子裡讀取她的記憶、信仰、慾望,然後將琳達的記憶信仰等用電子方式輸送到這裡,植入你的大腦,再將你的記憶信仰等植入琳達的大腦,整個過程中我們會先將你催眠,然後當你醒來時你將處於琳達的肉體裡」,接下來,你醒後就會說,「我怎麼會在這個新的肉體裡?我的鬍子上哪去了?我怎麼用這種女高音說話?」,但不論如何,你心裡知道,「我是雪萊•卡根,好像我困在琳達的肉體裡,我也不知道是怎麼一回事。哦,對了,有個瘋子科學家綁架了我,把我倆對調了,他把我倆的肉體和思想對調了,我猜大概就是這樣吧!」 於是他對你做出如此一番解釋,不過更可惡的是他還是個邪惡的瘋子科學家,瘋子科學家本身就夠邪惡的了,但他還是個邪惡的瘋子科學家。他說,「當我完成後,這兒還有個裝著琳達人格的雪萊肉體」,琳達會想,「我在幹嘛?我怎麼會在雪萊的肉體裡?我怎麼長鬍子了?」,於是這邊是裝著琳達人格的雪萊肉體,這邊是裝有雪萊人格的琳達肉體。「我要折磨其中一個,但由於我是個仁慈的邪惡瘋子科學家,我想先問問你,我該折磨哪一個?」 對於這個問題,我再次請你們置身其中來思考,假設這事發生在你們身上,就我自己考慮的結果,我會說,「折磨這邊這位吧!」我會在這邊琳達的肉體裡震驚於我所經歷的一切,驚恐地看著她遭受折磨,但起碼我自己逃過一劫,這就是我思考這個例子時的第一反應。 當這個瘋子科學家問我,「我應該折磨哪一個?」,我會說,「折磨這個吧!」因為如果我說,「折磨這個」而他也這麼做了,想想接下來會怎樣?我會想,「我是雪萊•卡根,這太恐怖了,疼!疼!快住手!快住手!」,我可不想受這份罪,如果這傢伙被折磨的話,沒人會覺得「我是極度痛苦的雪萊•卡根」,所以我希望這傢伙被折磨,這就是我在思考這個例子時的直覺反應。 如果你也這麼認為的話,就想想看這個答案的含意。你是想說,我,雪萊•卡根,最終還是這邊這個,但那個肉體不是我的而是琳達的,雪萊•卡根的身體在這裡,但這個才是我,因為我不希望它受折磨,所以肉體不是人格同一性的關鍵,人格才是,這邊這個有我的人格,我在芝加哥長大的記憶,成為一名哲學家的記憶,我對我孩子寄予的希望,以及我對如何向妻子解釋這一切的擔憂,不論如何,這邊這個有雪萊•卡根的人格,這才是我。這個直覺說明,我憑直覺發現在人格同一性理論中,人格理論更可靠。 現在來講另一個故事,如我說過,這兩個故事都是源自伯納德•威廉斯,伯納德•威廉斯說還有另外一個例子,還是那個瘋子科學家綁架了你和琳達,然後他說,「雪萊,我給你說件事」,這裡我置換了第一人稱和第二人稱,他說,「雪萊,我給你說件事,我要折磨你」,我說,「不要,請別這樣對我,求你了,請別折磨我」,他說,「你也知道,我是個瘋子科學家,這是我的工作,我要折磨你,但由於我是仁慈的瘋子科學家,所以在折磨你之前我會先讓你失憶,我要徹底清除你的大腦記憶,這樣你就不記得你是雪萊•卡根了,不記得你在芝加哥長大的事,不記得你決心要做一個哲學家的事,你也不記得自己結了婚有了孩子,你什麼都不記得,你無欲無求。在我折磨你之前,一切都會被清除掉,讓你完完全全地失憶,這樣行了吧!」。 我可不覺得,我還是要受折磨,而且酷刑還愈發加重了,既要失憶又要受折磨,一點也不好受。「好吧!」他說,「為了讓你好過點,在你失憶以後,受到折磨之前,我會先把你弄瘋,讓你確信自己就是琳達,我一直在研究琳達,她就在那兒,我一直在觀察她的腦電波等,來研究她的心理,所以我要混淆你的意識,讓你覺得自己就是琳達,我要讓你以為『我是琳達』。當然你不會那麼說,你會說『我是琳達』,你會獲得關於琳達在賓夕法尼亞長大的那些記憶,你會知曉琳達的家庭情況,並且像琳達一樣,你會想當一名作家,或是任何她想做的職業,然後我再來折磨你,你現在滿意了嗎?」 不,我還是不樂意,首先,我要被折磨,我會失憶,現在你還要把我逼瘋、再蠱惑我的內心,讓我覺得我是琳達,簡直糟透了。他說,「好吧!最後一次讓步,你太不講道理了。我的最後一次讓步,在把你弄瘋讓你以為你是琳達以後,我要對琳達做一樣的事情,讓她失憶,把她弄瘋,讓她覺得她就是雪萊,把你的一切記憶、信仰、慾望都給她,這樣的話,再折磨你總沒問題了吧!」 才不呢,問題大了!我受折磨、失憶、發瘋就已經夠糟糕了,你讓不讓別人失憶發瘋又不能改善我的處境,不要折磨我,如果你一定要折磨誰,我不道德地說一如果你一定要折磨誰,就折磨她好了,別折磨我。我思考這個例子的時候就是這麼個直覺。 現在想想,第二個例子對人格同一性理論有什麼含意?如果我不希望這邊這位受折磨,那一定是因為我覺得這就是我,但如果這是我的話,人格同一性的關鍵又是什麼?看來不是人格,因為在受折磨之前這並不是雪萊•卡根的人格,雪萊•卡根的人格在那裡,這只是雪萊•卡根的肉體,這就表明如果我不希望他受折磨,是因為我相信人格同一性的肉體理論,根據肉體而非人格判斷身份同一性,即便他調換了我們的人格,他折磨的人依然是我,這就是我思考伯納德•威廉斯描述的第二個例子時的直覺。 從哲學角度來看,我們現在陷入了困境,因為當我們考慮第一個例子時,我們的直覺好像在說人格是身份同一性的關鍵,但當我們考慮第二個例子時,我們的直覺卻又好像在說肉體才是身份同一性的關鍵,這就出問題了,對吧!兩個例子居然使我們對同一問題得出了兩種截然不同的答案,稍等一下,但更大的問題在於…當然了,如果你的直覺和我不一樣-我只是跟你們實話實說,那些確實是我思考這些情況時的直覺,如果你和我一樣你也會陷入這個哲學困境,如果你和我不一樣,如果你沒有同樣的感覺,那麼你大概就沒有這個問題,但我確實碰到這個問題了,問題實際上更大,因為它們不是…如果你仔細推敲一下,其實並不是這兩種不同情況,使我們直覺上有了兩種不同的答案。 它們其實是同一種情況,同一種情形,同一個故事,只不過我講了兩遍而已,在這兩個例子中,折磨開始前這邊都是雪萊•卡根的肉體和琳達的人格,那邊是琳達的肉體加上雪萊•卡根的人格,然後我們問,「你想折磨哪個呢?」背景是一樣的,我只不過通過強調不同的側重點來誘導你們作出不同的選擇,但它們其實是同一種情況,不可能在一種情況下肉體是關鍵,而另一種情況下人格是關鍵,所以我們很難從中得出什麼結論,通過直覺來思考這些例子的辦法,看來也沒什麼幫助。剛才有人提問,請說。 學生:(聽不清楚) 雪萊•卡根教授:好問題,問題是這樣的-當那個瘋子科學家把我的人格-雪萊•卡根的人格轉移到琳達的肉體上時,他需要改變琳達的大腦,而改變琳達的大腦,這就是剛才說的那個問題,是不是就是說,他把那個大腦改造得更像雪萊•卡根而非琳達的大腦,如果是的,我們能不能說,還記得我以前講的肉體理論的最佳說法嗎?即大腦是人格同一性的關鍵,所以如果這個真是雪萊•卡根的大腦,那肉體理論就沒問題了。我們前面錯誤地認為,肉體理論會指出這裡的這個是雪萊•卡根,其實肉體理論,特別是它的最佳版本大腦理論會說,「我們把雪萊的大腦搬到這兒了」,如果你準備這麼說的話,當然你也確實可以這麼說,肉體理論是對的,肉體理論不會像前面那樣說,「折磨這個傢伙吧」,而會說,「別折磨這傢伙,因為他是雪萊•卡根」。 我覺得自己不會同意你的觀點,說這個大腦變成了雪萊•卡根的大腦,如果你問我,「雪萊•卡根的腿在哪裡?」它們還在這裡,「雪萊•卡根的心臟在哪裡?」它還在這裡,「雪萊•卡根的大腦在哪裡?」它同樣還在這裡。那個瘋子科學家似乎並沒打開我腦殼取出我的大腦-至少,如果你是這麼想像的話,千萬別這樣想,所有的調換都是電子調換,並不是他取出大腦,然後真的把這麼一堆東西搬到那邊去,他只是重新給琳達的大腦編程。 打個比方可能更便於你們理解,想像一下電腦和儲存在裡面的程式及檔案之間的不同,人格就像電腦上運行的程式,我們不僅要有一般的程式,還要有特定的資料檔案及資料庫一類的東西,那個瘋子科學家實際要做的就是徹底刪除硬碟,把雪萊•卡根電腦裡的程式放進去,電腦還是那台電腦,還是同樣的中央處理器,起碼我是這樣想這個問題的。當然,從某一角度說,琳達的大腦在某種程度上和雪萊•卡根以前的大腦是有些相似,比如說就像兩台電腦上都有軟體一樣,但是雪萊•卡根的大腦究竟在哪裡呢?我覺得它在那裡不在這裡。又有人提問,請說。 學生:(聽不清楚) 雪萊•卡根教授:我不太聽得懂這個問題。你就這麼想,這邊是雪萊•卡根的肉體加上琳達的人格,如果我們折磨這個人-別管是誰,這個人會想,「我是琳達,我很疼,我真希望他能住手,我不知能否再見到琳達的丈夫」。而這邊是琳達的肉體加上雪萊•卡根的人格,如果我們折磨這個人,折磨必定會使肉體疼痛,但是,是意識感覺到疼痛,所以在這裡這個人會想,「我是雪萊•卡根,我很疼,我不知能否再見到雪萊•卡根的妻子」。 當然,我們折磨的是肉體,折磨肉體導致意識感受到疼痛,從而人格感受到疼痛,它知道是誰在經受折磨,我希望你們思考的是,倘若非在這兩種可怕的情景中選其一的話,你會救哪一個人?你會保護哪一個人?你更在乎哪一個人?是保你自己毫髮無損,還是保那個心裡正想著「我是雪萊•卡根」的那個,還是隨便你取什麼名,但都感到「我很疼」的那個,你肯定不希望自己叫著「我是雪萊•卡根,我很疼」,亦或是你叫瑪麗,喊著「我是瑪麗,我很疼」,這就是我們要尋找的答案。 問題是,同一個故事講了兩遍,我發現我一會兒傾向這邊一會兒又傾向那邊,所以我覺得思考威廉斯的例子無益於幫我決定要相信哪個理論,肉體理論亦或是人格理論,我發現當你用這種方式講這故事時,我就認可肉體理論,你用那種方式講這故事時,我就認可人格理論,如果我們需要在兩種理論中做出選擇的話,我們還必須尋求一些其他的論證方法,至少我認為需要訴諸其他一些論證方法,因為我對這例子的直覺使我陷入了哲學困境。 所以讓我們來看另一種論證方法是如何解決這個問題的,從而告訴我們究竟該相信哪個理論。它首先提出一個人格理論的哲學異議,它會這樣說:看,人格同一性的人格理論會產生一個我們無法接受的結果,所以我們要拒絕這種理論,如果沒有靈魂的話。 那我們就該認可肉體理論,這個異議是這樣的。很常見的一種情況,你們當中有些人可能也會想到,根據人格理論判斷一個人是不是我,取決於他有沒有我的信念,比如說認為自己是雪萊•卡根,知道自己在耶魯大學教授哲學,拿我自己舉例沒什麼意思,不如舉舉拿破崙的例子更生動一些。你們大概都聽說過,時不時的有些瘋子覺得自己是拿破崙,試想現在有個人在密西根的精神病院裡,他認為「我就是拿破崙」,這個哲學異議指出,很明顯他是瘋子,對吧!他不是拿破崙,他是大衛•史密斯,在底特律或是別的什麼地方長大,他精神錯亂認為自己就是拿破崙,但這個異議指出人格理論會說,他就是拿破崙,因為他有拿破崙的信念,他有拿破崙的人格,既然這種說法明顯是錯誤的,所以我們要拋棄人格理論。 不過先別這麼快下結論,人格理論並沒有說一旦某人有任何一點我的人格,那麼他就是我。共同的信念顯然不足以證明他就是我,比如說我們都相信地球是圓的,但這不足以證明別人就是我,當然「我是拿破崙」這個信念是個少有的信念,我相信你們沒有誰會有這個信念,我自己當然也沒有這個信念。拿破崙有這個信念,密西根的大衛•史密斯也有這個信念,但這又怎樣呢?一個信念,哪怕是個極與眾不同的信念,根據人格理論也不足以證明這個人就是拿破崙,要成為拿破崙你就要擁有徹底相同的人格,它包羅一系列錯綜複雜的信念、慾望、野心以及記憶。 大衛•史密斯沒有這些東西,密西根精神病院裡的大衛•史密斯可沒有征服歐洲的記憶,也沒有加冕稱王的記憶,更沒有被英國人打敗的記憶,這些記憶他一個都沒有,他甚至都不會說法語,拿破崙說的是法語,他沒有拿破崙的人格,所以大衛•史密斯的例子不具說服力,無法作為人格理論的一個反例。人格理論認為要成為拿破崙,你需要有拿破崙的人格,但是大衛•史密斯沒有,當然,我們可以相信,大衛•史密斯儘管他自以為是拿破崙,但實際上並不是拿破崙,這個異議無法顛覆人格理論。 但我們可以將這個例子稍作調整,把它修改一下,有些人格理論的反對者會說,「那好,試想,在密西根的這個人確實擁有拿破崙的人格,他記得自己加冕稱王,遭遇滑鐵盧以及征服歐洲,這些記憶他都擁有」,而且,還記得之前說的嗎?我們想讓他擁有拿破崙的人格,他沒有大衛•史密斯的記憶,他沒有任何在底特律長大的記憶,拿破崙怎麼可能有在底特律長大的記憶,拿破崙是在法國長大的,然後這個異議就會說,即使這個人擁有拿破崙所有的記憶、信念、慾望、個性,他仍然不是拿破崙,因此人格理論說不通。 當我思考這個例子時,我認為也許這才是對的,這就是人格理論所作的恰當解釋,而我並不認為人格理論完全是錯的,讓我們在某種程度上從拿破崙的角度思考,拿破崙在18世紀征服歐洲,加冕為王之後被英國人擊敗,被流放到厄爾巴島,對吧?我不記得拿破崙死在哪了,但他記得自己病危之時眼前越來越暗,直到失去知覺,然後,我們發揮一下想像,這樣來說,他突然醒了過來,在密西根醒了過來,他心想,「哈!我拿破崙又回來了,我在密西根做什麼?」,我不懂法語,還是放棄算了,但我最後記得的事是自己在厄爾巴島病入膏肓,臥床不起,我怎麼到這來了?我要找機會重組軍隊再次征服世界。 如果他真有那些記憶的話…我也不知道這樣說是否正確。天哪!他就是拿破崙,我是說…這的確很怪誕,現實中肯定不會發生這樣的事,就當我們是在講科幻故事,那麼我們能否說拿破崙復活了,或者說轉世了-經過某種過程,大衛•史密斯的肉體現在成了拿破崙,我覺得也許這麼說也沒錯。請說。 學生:(聽不清楚) 雪萊•卡根教授:好的,你就這麼想:看,那傢伙-大衛•史密斯的肉體加上拿破崙的人格,大家搞清楚一點,大衛•史密斯的人格已經不存在了,作為一個反例,或是我們想要的例子,他是不可能擁有兩種記憶的,不可能既有在法國長大的記憶又有在底特律長大的記憶,他自己也從不會想,「我是大衛•史密斯,怎麼變成拿破崙了」,如果你那麼想的話就說明你還沒有拿破崙的人格,他已經完完全全擁有拿破崙的人格,但接下來問題是…也許事情不是這樣的,畢竟他其實並沒有拿破崙的經歷,不是嗎?拿破崙有稱帝的經歷,這個傢伙卻沒有加冕稱王的經歷。 也許我們應該說,這傢伙自以為擁有加冕稱王的經歷,但那記憶是虛幻的,那隻是種幻覺或是妄想,他自己其實從未真正經歷過那些,要擁有真實的記憶他就必須真正當過皇帝,但他沒當過,拿破崙才當過皇帝,但直到我們確認他不是拿破崙之前,我們還不能那麼肯定,總之,如果人格理論是對的話,那麼既然他擁有所有的記憶、或者叫半記憶、或是准記憶,隨便怎麼叫吧,如果人格是關鍵的話,那他就是拿破崙,於是他就記得自己曾做過皇帝,如果你要說:不不不,那些記憶都是幻想,絕對是。因為你覺得他不是真的拿破崙,這種情況下你發現自己其實並不相信人格理論,他為什麼不是拿破崙?因為肉體不同,這個肉體不是拿破崙的,要想成為拿破崙,你必須擁有他的肉體,這是一種可能的觀點,這就是肉體理論家提出拿破崙的反例時試圖灌輸給你的思想,無論你擁有多少人格你都不會成為拿破崙,你同意嗎?那就是他們的觀點,如果你同意,那就意味著你並不接受人格理論。 我在此並不打算下一個結論,我們究竟該相信哪個?人格理論還是肉體理論?我只是想讓你們思考這些觀點之間的異同之處,以便你們能夠清楚地瞭解自己到底接受哪一個觀點,要強調的是,當我思考,並非簡單地思考大衛•史密斯到底有一個還是兩個人格,而是思考整個肉體,用詞不當,思考拿破崙的所有方面、所有記憶、所有信念。假如大衛•史密斯說「我想起來了,我想起來了」,我不會用法語說這個,「我想起自己小時候在法國揮舞著玩具刀玩耍」,一些拿破崙從未寫進日記的記憶,然後我們去法國考證並發現了那把玩具刀,這個人記得只有拿破崙才記得的事,那麼我就會覺得也許他真是拿破崙。 假設將這例子稍作變化,拿破崙死在自己的床上,在天堂醒來後說,「我拿破崙是歐洲之王,我終於死得其所,來到天堂了」,好像我們都會說,「沒錯,那是拿破崙」,即使他已經沒有肉體,但他仍是拿破崙,拿破崙的肉體已經在法國腐爛,上帝給了拿破崙一個新的天使肉體,很容易理解,如果他有拿破崙的記憶、信念、慾望、目標以及其他種種,我們還認為那不是拿破崙嗎? 想像一下,讓我們從天堂回到人間,這種拿破崙式的事件其實經常發生,我們常把這類事情稱為附身,有時人們的肉體會附身,他們會突然變成另一個人,之前的人格消失了,如果這種事情發生得足夠頻繁,不僅限於科幻小說那種類似大衛•史密斯的例子,也許我們應該對附身這件事做出解釋。人格是如何傳遞的,也許物理學能夠給出一些解釋,也許我們該說:沒錯,這些人被取代了,他們變成了別的人。 所以我個人認為…我不認為拿破崙是個有說服力的反例,它沒有給我一個反對人格理論的理由,但至少我們看到了另一種不同的思路,現在再看拿破崙在法國時擁有的記憶、信念等等,最後死在床上、逐漸睡去、失去意識等等。我剛才在故事裡說他醒來,或者說他的人格醒來,我們把場景設在了密西根,但如果能在密西根發生,同樣也就能在紐約發生,而如果能在紐約發生,同時也能在密西根發生,我假設在這兩個地方都能發生,那麼現在想像一下,兩個人都擁有拿破崙的人格-完整的人格,一個在密西根另一個在紐約,現在又該怎麼說?人格理論該怎樣解釋這種情況呢? 我不知道在黑板上該怎麼畫人格,我會畫一個有四肢的小人,但其實我所指的是人格,我們有一個持續存在,隨時間進化,全部發生在法國的拿破崙的人格,這是死亡的界線,在上面我們有一個擁有拿破崙人格的人,當然,他會不斷改變、不斷進化,就像歷史上真實的拿破崙一樣,不斷有新的信念、新的慾望,如果拿破崙真的是在密西根的話,那他會對密西根產生些新的慾望以及信念,也許是拿破崙壓根就沒想過的,誰知道呢?這兒就是密西根,並且我認為這些都是拿破崙。 你可以這樣想,拿破崙穿越了時空,根據人格理論,確認一個未來的人與一個過去的人是否是同一人的關鍵是,他們是否是整個延續人格中的兩部份,這就是密西根的情況。 現在來思考一個新的問題,在紐約有另一個人擁有拿破崙的人格,如果密西根那個人並不存在,情況會怎麼樣呢?如果我相信人格理論,或者說當我相信人格理論時,我會說,「看,拿破崙在紐約轉世了」,人格理論就應該這麼說,並且如果我說紐約那個人是唯一的,其實也不是太離譜,就像說密西根那個人是唯一的一樣,也並不離譜。 問題是,想像一下,倘若我們發現一個在密西根擁有拿破崙全部人格的人,還有一個在紐約擁有拿破崙全部人格的人,這又該怎麼說呢?該怎樣選擇呢?我猜也許可以說紐約的那個人是拿破崙,密西根的那個不是,那傢伙只是個擁有拿破崙人格的神經病。你是可以這麼說,這問題之所以難以回答是因為,似乎反過來說也同樣說得通,不不不,紐約的那個不是拿破崙,密西根的那個才是,我們也可以這麼說,但問題在於,沒有什麼好的理由來支持密西根的那傢伙而非紐約那個,同樣也沒什麼好的理由來支持紐約的那傢伙而非密西根那個,似乎很難讓人相信說其中一個是拿破崙,而另一個不是。 那還有什麼別的選擇呢?我想還有種可能就是…至少我覺得值得一提,即他們都是拿破崙,雖然這麼說很離譜-拿破崙被一分為二了,不過當拿破崙一分為二之時,分化到兩個人體上,而且這兩人都是拿破崙,現在,重要的是理解這個問題會變得多麼離譜,這個觀點並不是要說存在著兩個拿破崙,而且兩人還不盡相同,不是這樣,它的意思是只有一個拿破崙,這個拿破崙過去生活於法國,而現在又同時出現在美國的兩個地方。 這說法似乎難以置信,它違背了我們對人的基本認知,就形而上學的觀點來說,一個人不可能同時出現於兩個地方,但也許這種形而上學的質疑應該被摒棄,也許我們應該說,在正常情況下一個人不可能同時出現於兩個地方,但是在眼下這個案例中有可能會出現的情況是:那個密西根的人就是拿破崙,而且他與紐約的那個是同一個人,在紐約和密西根的兩個人是同一個人,是分別位於兩地的同一個拿破崙,雖然這其實沒發生,但如果真的發生了也是有可能的,也許我們只能這麼總結。但是再一次,我能告訴你們的是,我覺得這實在是不容易辦到,一個人不可能同時出現於兩處,一種說法認為人類是時空蟲,在空間和時間之中不斷延伸發展,還有一種說法是人類是以這種Y字型結構發展的時空蟲,這似乎又違背了一項有關人的形而上學的基本觀點。 不過我得提醒你們,以上這些可能性都不怎麼令人信服,所以當我說你不能做出這樣那樣的定論時,我們就能逐漸排除錯誤的可能性,繼而得出我們接下來的結論。 如果非得說拿破崙是那個密西根人而不是紐約人,似乎並不讓人信服;說他是紐約人而不是密西根人,也不怎麼讓人信服;說他同時出現在兩個地方,仍舊不是很可信。 那麼還有別的可能性存在嗎?如果他不是其中一個人,而且也不是同時存在的兩個人,那麼唯一可能就是兩個都不是拿破崙,考慮到這種情況-這兩個人都不是拿破崙,這些人是相互獨立的,只有一個拿破崙,這只時空蟲最終死於法國,而另一隻時空蟲存在於密西根,另一隻時空蟲存在於紐約,但這二人都不是拿破崙,對我而言,這似乎是目前所得的可能性裡最令人信服的。 但是請注意,如果我們這麼說,認為這兩個人,儘管他們有著拿破崙的人格,但卻都不是拿破崙的話,那麼人格同一性的人格理論就是錯誤的了,這理論被駁回了,我們得放棄這一理論,因為根據人格理論,如果你有了拿破崙的人格你就是拿破崙,但現在卻出現了具有拿破崙人格卻不是拿破崙的人,所以如果我們認為這兩個人都不是拿破崙的話,那麼以人格為關鍵的人格理論就是錯誤的了,不過這確實是所有可能性中最能讓人接受的一種-至少對我而言是如此,那麼人格理論被駁回了。 我認為這是對的,我認為事實上人格理論是應當被駁回的,但這並不意味著我們不能修正它,我們可以試著做一些改變,保留人格理論中的大部份要義,同時避開我們剛才遇到的問題。以下是我認為對人格理論的粉絲而言最佳修正版本,他們會說我們這是在簡化理論,而且簡化得過了頭,我們是在簡化和歪曲這一理論,因為我們會說,「根據人格理論,如果你有拿破崙的人格,那就足以認為你就是拿破崙」,這是不對的,我們需要加個額外條件來解決上述的這種分歧,也就是我之前所談的這一案例,我們應該說:如果未來有個人擁有了我的人格,只要有,且僅有這個人擁有我的人格,那麼這個人就是我,但如果出現了重複的情況,比如人格被分到不同的人身上,那麼他們之中沒有一個人是我。 所以人格理論原本認為,人格同一就足以確定是同一個人,新的版本則應該增加沒有競爭者這一條件,也就是說人格沒有出現分支,應該說人格同一可以確定同一個人,只要人格沒有被劃分到其他人身上。如果人格出現了分支,那麼每一條分支所在者都不是我。 現在,如果我們這麼說:加入無分支這一限制條件,那我們也可以說…在我剛開始講的故事裡,如果有一個密西根人有著拿破崙的人格,同時並不存在那個紐約人,那這個密西根人就會是拿破崙,因為只有他一個人擁有拿破崙的人格。同樣的,如果在紐約有個人有著拿破崙的人格,同時沒有那個有著相同人格的密西根人,那麼這個紐約人就是拿破崙,因為這個人與拿破崙的人格相同,沒有分支、沒有競爭者,但在這個案例裡有著人格分支的情況,出現了兩個有著拿破崙人格的人,一個在密西根,一個在紐約,這情況違背了無分支的規則,那麼得出的結論就是,他倆都不是拿破崙。 正如我所說,對我而言這是現有的對人格理論的最佳修正版本,那麼我們現在要問的是:我們真能相信這一修正嗎?我們真能接受這種無分支的規則嗎?這一無分支規則其本身似乎就相當奇怪,回想一下之前最開始的那個例子,我們來讓它有理可循,我和上次那個給大家講課的人是同一個人-根據人格理論或者修正後的人格理論,這是因為我有相同的人格,上次講課的那個人認為自己是雪萊•卡根,認為自己是哲學教授,而我也認為我是雪萊•卡根,我也認為我是哲學教授,他有著自己童年的全部記憶,而我也有著相同的記憶,他有著完成著作的慾望,而我也有著相同的慾望,人格同一,所以那個人就是我,這就是人格理論得出的結論,所以我總結-這就是我。我知道你們都擔心幾天不見,我是否還活著?你們回來上課,看到的還是我,我活過了週三。 我真得活過週三了嗎?或者我該問,「他活過了週三嗎?」沒錯,上週二的時候有個人在這,而現在週四,又有一個人在這,而且現在在這的這個人,與週二在這的那個人有著相同的人格,但是根據無分支規則,我們暫時無法認定我就是週二給你們上課的那個人,我們無法確定這是否是同一個人,除非我們知道沒有別的競爭者,也就是眼下沒有其他人和他具有相同的人格,如果今天我是所有人裡唯一具有雪萊•卡根人格的人,那麼我和週二時給你們上課的人就是同一個人;但假如我自己並不知道…我假設大家也不知道,現在在密西根有一個人也擁有雪萊•卡根的人格,那我們就得說:搞了半天,原來我不是雪萊•卡根,他也不是,咱倆都不是雪萊•卡根,雪萊•卡根已經死了。 那我究竟還是不是雪萊•卡根呢?除非我們知道密西根那個人的情況,否則我們沒法下結論,這似乎非常非常難以置信。我究竟與上週二給大家講課的那人是不是同一個人呢?這似乎關係到上週二給大家講課的那個人的狀況,以及現在週四給大家講課的這個人的狀況,並且也許還與這兩個人之間的關係,或者說這兩個階段之間的聯繫有關,如果大家願意這麼說的話,我們發現要定義兩個人究竟是不是同一人,要參考兩人所處階段之間的關係。 但怎麼會跟密西根那邊的情況有什麼相干呢?為什麼要斷定我究竟是不是上週二給大家講課的那個人,需要參考到賓夕法尼亞或是澳大利亞、甚至火星上的狀況呢?用哲學術語來講,身份同一性的確認似乎應該只建立於我個人的本質特徵,以及我所處不同階段之間的狀況,但不應建立於外在的、發生在別處的外部條件上,但如果我們接受無分支規則,我們也就接受了身份確認需要依賴於別處的情況,根據無分支規則,身份確認便不再只是一個嚴格的內在問題了,而在某種程度上成了一個外部問題,這實在太難以置信了,而且如果你不打算接受這一說法的話,看上去你就不得不放棄人格理論了。 最後一個想法,經過這一系列對人格理論家提出的問題,肉體理論家們還有肉體理論的信徒們正在旁邊幸災樂禍,「你們這些可憐的笨蛋,就為了接受人格理論給自己搞出這麼多問題,又是怎麼複製人格,又是什麼莫名其妙的無分支規則,要是我們都相信肉體理論的話就沒這麼多事了」。下節課我們就來討論肉體理論是不是一個更好的選擇。 2007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