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魂存在與否的論證(三)-自由意志與瀕死體驗

講座五

Kagan教授詳細討論了用以證明非物質靈魂存在的自由意志論證。這個論證包含三個前提:1)我們擁有自由意志。2)所有服從決定論的東西都沒有自由意志。3)所有純粹的物理系統都服從於決定論。從這三點得出的結論是,人類不是純粹的物理系統;但Kagan教授解釋了為什麼這種論證並不真正具有說服力。此外亦詳細討論了瀕死體驗和笛卡爾論證。

講座五:靈魂存在與否的論證(三)-自由意志與瀕死體驗

    雪萊•卡根教授:好的,我們已經討論了那些讓我們相信靈魂存在的論證,目前我們討論的這些論證都是在「最佳解釋推理」這個一般準則下進行的,我們,或者靈魂論的擁護者們假設靈魂是存在的,這就能解釋一些我們自身不解的東西,我已經講過一系列這樣的論證,上堂課結束時我提到的一個論證,認為我們只有相信靈魂存在才能解釋我們擁有自由意志這一事實,我們擁有自由意志這一事實被大多數人認為理所當然,但人們對此的詬病或物理主義的反駁者認為,人不可能僅僅是一個物理實體,因為物理實體不可能有自由意志,而人有自由意志,所以在我們身上有著超越物理實體的特質。現在如果我們讓二元論者去解釋什麼是自由意志,它又是如何否定人僅僅是物理實體這種可能性,我認為他們自然會這樣闡述這個論證,這是就我們在上節課結束時講到的內容。 以上的觀點是自由和被決定,這兩者是不相容的,我的意思是,根據物理主義者的觀點,人只是一種「高級」的機器人,能做到大多數科幻電影裡大多數機器人所能做到的事,但是在某種意義上,人只是「高級」的物理實體,人只是機器人,而且這一反駁指出,機器人是被編程的,機器人必須遵照程式做事,我們甚至可以這樣說-它們受制於決定性的法則。即作為物理實體,它們必須按照物理定律和自然法則的要求去做,物理定律是以決定論式的形式給出的,儘管決定論這個詞有些術語化,如果我們以某種方式設定了一個物體或者一個系統,它們就會遵循決定論產生這樣那樣的因果關係,給定了初始設置,就會有完全相同的結果,自然法則決定了這個結果必然跟隨這個原因產生。所以如果你將一盤磁帶反反復複地播放,每次你播放的內容從頭到尾的起承轉合一定是絕對一致的,這就是決定論的含義。 從直覺上講,對於很多人來說,你不可能既有自由意志又服從於決定論,因為自由意志的內涵就是,即使我再次處在相同的地點、相同的情況下,我也可能做出不同的選擇,我並非註定要做那個選擇,因此我們要更完整地闡述這個論證的話,它應該是:人有自由意志,但人不能既有自由意志又遵從決定論,或服從確定性的定律,而每個物理實體,或者說每個純粹的物理實體都遵從著確定性的定律,因為物理定律是確定性的,綜上所述,你就能得到這樣的結論:由於我們有自由意志,所以不可能是純粹的物理對象,在我們身上一定存在著超越於物理實體的特質。 這是上節課結束時我在黑板上所寫的論證,現在我們從這裡開始。一、人有自由意志,二、所有服從決定論的東西都沒有自由意志,三、所有純粹的物理系統都服從於決定論,所以我們得到一個結論:我們不是純粹的物理系統。要解釋我們有自由意志這一事實,反駁者會說我們不得不訴諸或者假定靈魂存在,這裡提到的靈魂是非物質並超出物質的東西,這個論證就是這樣,但我並不認為這個論證有說服力。現在,首先要注意的是,只有三個前提全部成立才能得出結論,放棄我們已得到的結論,放棄「我們有自由意志」這個前提,就不能推出我們是非物質的,即使某些有自由意志的東西,必然是非物質的,那也推不出來我們是非物質的,對每一條假設都是如此,拋開這一點結論就不成立了。有趣的是,每一個前提似乎都有其合理質疑之處。 正如我上次所說的,自由意志這個主題或者說自由意志、決定論、因果論、責任,這一堆問題是極端困難和複雜的物理問題,要討論它們的話肯定會花掉一整個學期,所以對它們,我現在只做一個最簡單、最淺層次的分析,但我還是要簡短地指出,為什麼你們會拒不認同從自由意志的角度來論證靈魂的存在。首先,像我剛才提到的這個論證的成立需要前提一必須要有事實證明我們有靈魂,至少是為了能夠證明這個論證,人是有靈魂的,必須要有事實證明我們有自由意志。 這種觀點會受到質疑的。有這樣一些哲學家,他們說我們確實相信自己有自由意志,但這只是一種錯覺,我們並不是真的有自由意志。的確,我們為什麼沒有自由意志?這個論證的其餘部份會為我們指出確切的原因。有人會說人是物理實體,我們服從於決定論而遵循決定論的物理實體是沒有自由意志的,所以人沒有自由意志,當然,我們錯誤地相信自己有自由意志,我們生活在人有自由意志這樣的錯覺下,但畢竟自由意志不是那種可以看得到的東西,對吧。你不能通過窺視自己的心靈確切地看到你有自由意志,是的,我們曾經覺得我們可以做出與現實不同的事,但這可能只是錯覺,有哲學家按照這種思路否定了人有自由意志,如果我們由此得出人沒有自由意志這個結論,那麼這個論證也不再支持靈魂存在這個說法,這是迴避這條論證的一種方法,儘管這條論證有它自身的價值,應該說我個人認為人有自由意志並沒有錯,也就是說,我認為前提一是成立的,我認為人確實有自由意志,儘管我不喜歡或是我不認為這條論證可靠,但前提一恰是我想要反駁的。它作為前提並非偶然。 但還有其他兩個關鍵的前提,來說說前提三吧。所有純粹的物理體系都遵從決定論,要論證成立這也是個必要的前提。讓我們想想看,人不能既有自由意志又遵從決定論,這兩者不能結合,這兩種不能結合的觀點有時被稱為「不相容論」,原因顯而易見,這種觀點認為這兩個東西是不相容的,人不能既服從決定論又有自由意志,假定我們相信不相容論,並認為人有自由意志就能夠推理出:我們不遵從確定性法則,二元論者認為這表明我們必須相信人有非物質性的一面,畢竟按照前提三,所有純粹的物理系統都遵從決定論,基本的物理定律難道不都是決定性的嗎?問題的答案是「這可說不準」,就是說,這個論證的前提三也是可以反駁的。 在這一點上我必須承認,像我之前承認過的那樣,前提三是關於實證科學的,我們最經典的自然規律告訴了我們什麼?我不是科學家也不是實證方面的專家,相信我,關於量子力學我並沒有發言權,那可是基礎物理中最經典的理論,別人告訴了我這麼一個例子:量子力學的正統理論認為,儘管有很多人可能不相信物理學的基本定律事實上也不是確定性的。 這意味著什麼?假定我們有某種放射性原子,它們以一定的機率衰變,這意味著什麼?好的,這意味著有可能這個原子會在未來二十四小時內分裂。我們設定未來二十四小時中有百分之八十的原子會分裂,另外百分之二十的原子不會,按照量子力學的正統理論,也就是說在未來二十四小時內,這個原子有百分之八十的機率會分裂。 如果它確實分裂的話-我們能解釋為什麼它會分裂嗎?當然,我們會說它分裂的機率是百分之八十。如果一個原子在二十四小時內沒有分裂的話,我們能解釋它為什麼沒有分裂嗎?當然,它不分裂的機率是百分之二十,我們能解釋為什麼那個分裂了的原子分裂了,而沒分裂的原子沒有分裂嗎?不能,我們只能說這個原子分裂的機率是百分之八十,不分裂的機率是百分之二十,它們當中的大部份會分裂,而一部份不會,這個解釋就說到這,不再深入了。現在你知道,當我們用決定論的觀點去分析這個問題時,我們自己尋思著,這背後一定有某種具有因果關係的解釋,某種關於分裂原子的特性,能解釋為什麼它們分裂了,而由於這種特性不存在於未分裂的原子,因而解釋了它們為什麼不能分裂,畢竟我們相信決定論,不是嗎?如果你精確地把原子以同種方式設置,它們肯定會分裂,但答案是,根據量子力學的標準解釋並非如此,而真正的解釋卻是有些原子會分裂而有些則不會。 物理學的基本法則,根據量子力學的標準解釋來說,這都是機率決定的,而決定論在基礎物理學範疇內並不正確,我是這麼聽說的。記著,我沒有資格說,我只不過聽別人這麼說,當然了,如果我聽說的是真的,那前提三就是錯的,那麼,所有的純粹物理系統都遵從決定論就是錯的了。因此,即使最終證實你不能同時擁有自由意志和遵從決定論,也不能排除我們是純粹物理實體的可能性,因為並不是所有的純粹物理系統都遵從決定論,如果決定論在基礎水準上不適用於我們,那即使你不能同時遵從決定論和擁有自由意志,我們仍能擁有自由意志,而且,儘管如此,我們仍舊屬於純粹的物理系統。 當我竭力指出為什麼這種論證無法成功時,我也想要花點時間順便說說,前提二也不能免於批評。前提二是一種不相容論的主張,即任何遵從決定論的東西都沒有有自由意志,你不能將二者結合,它們是不相容的,現在,不相容主義-我這樣稱呼它,在這裡大概是像某種從常識出發的觀點,這是一種我們大多數人都相信的觀點,但再一次的需要指出,從哲學講它是站不住腳的。有哲學家-這裡我要對他們致敬並聲明,我也是他們中的一員-有哲學家相信,事實上,自由意志的觀點和決定論並非是不相容的。所以即使我們真的服從於決定論,那也不能排除我們有自由意志的可能,因為你能-儘管表面看來並非如此-同時遵從決定論和擁有自由意志,它們是相容的,因此這一觀點被稱為相容主義。 如果我們接受相容主義,我們就能說:看啊,或許我們擁有自由意志,而決定論也適用於我們。但儘管如此,我們仍舊只是純粹的物理系統,即便量子力學是錯的,而且不知怎的,在宏觀水準上所有的非決定性都蒸發了,不管發生了什麼,在宏觀水準上我們都成了決定論的系統,那又如何?如果一個決定論系統能在此情況下仍然擁有自由意志,我們仍可能只是純粹的物理系統。現在,注意了,今天我沒說過任何來說服你們相信相容主義的話,我也不打算那樣做,我的觀點不過就是說:我們不應該這麼草率地認為,我們不得不相信靈魂的存在,從而解釋我們有自由意志,只有這個論證的所有前提都成立才能得出靈魂存在的結論,而這裡的每一個前提都可能站不住腳,這裡我並不只是指從邏輯上講,你當然可以反駁這個論證的每一個前提,不,我是指我們有合理的哲學或科學依據,使我們懷疑這每一個前提,因為這個論證的要求太苛刻了,但這並不表明這個論證就不成立,而它確實意味著:如果你要用這種途徑來證明靈魂存在的話,你需要有人幫你解答疑團。 好吧,讓我們概括一下。我說過,我們考察了各種各樣證明靈魂存在的論證,每一種都訴諸我們的某種特性-我們的創造性、我們的感知能力,當然還有我們定性方面的經驗、我們推理的能力諸如此類的,有些關於我們的事實需要解釋,而二元論者的主張是:如果不訴諸靈魂我們就無法解釋這些,而我也辯駁過了,我給你們講過,為什麼我認為這些論證並不具有說服力,但注意,至今我提到過的所有特性,也許都是我們已經習以為常、熟悉了的特性,我們能思考推理、感知創造、或能做出不同的選擇、擁有自由意志,都是每天存在的事。 或許更能支持靈魂存在的論證應著眼於不尋常的、超自然的現象,而非日常所見,這裡我們就有了全新的一類論證、一系列的論證,但仍需遵循「最佳解釋推理」。或許我們需要假設靈魂存在以解釋鬼魂,或許我們需要假設靈魂存在以探討第六感,或許我們需要假設靈魂存在來解釋瀕死體驗,或許我們需要假設靈魂存在,來解釋降神或者與死者通靈之類的是怎麼一回事。對於以上任意一個我們都能再次提出一個論證,看啊,這裡有某個東西需要解釋,而最佳的解釋是訴諸靈魂的。 現在,我會加速討論這類論證,但起碼讓我花幾分鐘來稍微提一下。以瀕死體驗為例,你們讀過一些課程中包括希克(Schick)和沃恩(Vaughn)著作的摘錄,你們大多數人大概都很熟悉其中的基本思想,它認為下列事情會發生在這樣的人身上。你知道,也許他們的心臟突然停止跳動或諸如此類,他們死在手術台上,但很快他們又起死回生,我們可以這樣說,而詢問他們時,很多人都會說那是一種很神奇的體驗,而其中最振奮的就是,不管一個人的生活經驗及文化背景有多相似,他們都能感受到當他們在手術台上死去,身體已經逝去,或許他們開始飄浮在自己身體之上,從上往下看,最終或許在這些例子中,他們都會體驗到自己離開當時的手術室,並感到愉悅和欣喜,他們會有某種穿越隧道,並在隧道盡頭看見一些亮光的體驗,或許在隧道的另一頭他們開始某種交流,或者看見早已死去的摯愛親友,看見他們傳統教義中或宗教傳統中的某個著名宗教人物,他們會感到他們所做的可以說是死亡後升入了天堂,但是突然他們被猛拽回來,然後他們在病房裡醒了過來,所以他們經歷了瀕死體驗,或者一種更好的表述方式是,他們經歷了死亡體驗,但之後被帶回人世。 這種事確實存在,不是嗎?你調查了這些人,而這些人確實有這些體驗,現在我們不得不問問自己,這又怎麼解釋呢?這有一種直截了當的解釋-這些人死了,他們的肉體死了,他們去了另一個世界,他們到了來生,他們去了天堂,但之後又突然被拽回來,但是他們的肉體那時卻躺在手術台上,他們的肉體並不在天堂,所以某種非肉體的東西去了天堂,這種解釋就是這麼說的。這是一種自然且直接對所發生事情的解釋,因此,這是一個最佳解釋推理,我們需要假設靈魂某種非物質的,能在肉體死後還存在的東西,能離開肉體升入天堂。儘管正如在這些例子裡發生的,它們之間的聯繫從未完全斷裂,他們被猛拽回來,他們的靈魂不知什麼原因被猛拽回來,並重新和肉體連接上。 這就好似我們可能會認為存在兩個房間,比方說一個房間代表這個世界,代表今生,而在這些經歷裡發生的就是,你的靈魂離開這個房間到達第二個房間,代表另一個世界或來世的房間,但出於各種原因,你的靈魂不能留在另一個房間裡,它被猛拽回這個房間。 這是一個可能的解釋。而馬上我要問你們,這是否是最好的解釋,但在我們轉向那個問題之前,有一個對這一整套看待問題方式的反駁,或許值得我們稍微停留並考慮一番。這個反駁和這門課開始我們討論的某個問題一樣,都帶著某種輕蔑的態度,我們能倖免於死嗎?在生命已經消逝之後還會有生命嗎?當然沒有。 這一反駁說道:這種有兩個房間的想法肯定是錯的,人們所說的自身死亡時所產生的瀕死體驗是絕對不可能發生的,因為這種反駁這樣說道:他們沒有真正死掉,畢竟20分鐘後,或者不管多久,他們能下床活動了,呃,並不是下床活動,他們大概還躺在病床上,但他們顯然活過來了,因此便得出了他們從未真正死過的結論。或者如果你想的話,你可以說或許他們死過,但既然他們沒有永久地死去,畢竟他們被救活了,那麼他們怎麼可能告訴我們永久死亡是什麼樣子的呢?我們怎麼能把他們的體驗當作對來生的真實報告呢?因為我們想知道的是永久死去是什麼樣的,而這些人並沒有永久地死去,無論他們有多麼不尋常的體驗,那也不是他們的來生體驗,這就是反駁的觀點。 儘管我停下來提出那個反駁,但我想這不是一個需要我們認真對待的反駁,假設我們同意嚴格說來這些人沒有死,或者嚴格說來,至少他們沒有永久地死去,難道這就意味著他們的經驗不能成為證據,證明來生是什麼樣的嗎?我想這真是一個有誤導性的反駁。假設某人說,我在法國住了二十年,之後我回到美國,我想告訴你法國是什麼樣的,別人就會說,你也清楚,你從沒有永久地搬到法國,所以你在法國的經驗不管怎麼樣,即使很有趣,那也不能讓人瞭解永久地搬到法國是什麼樣的。你會說,有沒有搞錯啊,不是嗎?的確如此,我沒有永久地搬到法國,但是我仍然有些法國的經驗,所以我可以,畢竟二十年還是會有很多關於住在法國是什麼樣的感覺,我可以給你很好的描述,就算在我有生之年再也不會搬回法國。如果你只是去法國待了幾天就回來的話,的確沒有多少可說的,但是你仍然可以說出一些相關的東西。 的確,假設我從沒去過法國,假設我只是曾經站在法國的邊境看過法國,同處在法國的人聊過天,他們站在邊境線的那邊,我站在這邊,但我和他們聊過一會兒,確實,我從未踏進那片土地,即便如此,這仍有助於我談論法國是個什麼樣的國家。如果關於法國的例子是對的,那為什麼關於瀕死體驗我們就不能得出相同的結論呢?即使這些人沒在第二個房間待過,他們沒有保持死亡狀態,但是他們多少有些死亡的體驗,這難道與死了沒關係嗎?或者即使我們說:不,嚴格說來,這些人根本沒死,他們只不過在邊緣上探視,嚴格地說他們從來就沒死過,那又如何?他們畢竟在邊境上探視過,要說這些都是不相干的經驗,就好比說我現在不能告訴你走廊上發生了什麼,畢竟我不在走廊上,我在教室裡面,那又如何?就算我現在在教室裡,我仍然能看到走廊,並告訴你發生了什麼。 因此想要在哲學基礎上駁回這種訴諸瀕死體驗,這可不是一個好的哲學觀,從哲學基礎上來看,我想那是不明智的,但是這並不意味著我們應該相信那些從瀕死體驗角度來證明靈魂存在的論證,因為問題仍在。對於瀕死體驗的最好解釋是什麼?我說過一種可能性就是之前我稱為兩個房間的解釋,這裡是今生的房間,那裡有一個來世的房間,有瀕死體驗的人,或者短暫地進入到第二個房間,或者至少對第二個房間匆匆一瞥,這是一種可能的解釋,當然還有另一種可能的解釋,一間房的解釋-人只有這一輩子,當你靠近這間房的牆時,一切看起來、感覺起來跟把這面牆放在房子,中間有很大的不同。 也許一間房的比喻並不是最好的,因為它立刻會引出這個問題,牆的另一邊是什麼呢?當然,物理主義者的看法就是,牆的另一邊什麼也沒有,也許對此更好的表述方式是-生命是一個生物學過程,我們對這個過程都很熟悉,在它的中期、末期,一些異常的生物學過程介入,在少見但並非從未聽聞的情況下,有些人開始經歷那樣一些不正常的生理過程,然後回歸正常的生物學過程。他們可以談論在那個不正常的生物過程裡發生了什麼,那也只不過是說關於瀕死體驗我們需要給出一個生物學或物理學的解釋。 注意,這還不是一個物理主義的解釋,這只是一張期票,我們現在有兩個對立的解釋-二元論解釋是靈魂,因此我們進入另一個世界,而物理主義從物理角度,用期票解釋了白光、興奮的感覺,以及在遠處看到自己身體的現象。我們並沒有什麼物理學的解釋,除非我們能夠對瀕死體驗的各方面給出科學的闡釋,但事實上,這卻是科學家研究的領域。你們可以看到,希克和沃恩在閱讀材料裡對某個解釋做了一個開頭,比如說當身體受到壓力,這在生物學過程的末端極易發生,當身體受壓時,身體就會放出一定的腦內啡,也許這能解釋興奮的感覺;身體受壓時,我們收到對大腦視覺區域各種不同尋常的刺激,也許這可以解釋白光或者在隧道裡壓抑的感覺。 我不是什麼科學家,所以我沒有資格說:看,這個解釋的細節就是這樣,你通過這些閱讀材料得到一些初步瞭解後,你就需要作出判斷了。我們用創傷後應激來解釋這些當你瀕臨死亡時,你的身體和大腦所經歷的體驗,這看起來會更合理嗎?或者這樣說更合理-這裡發生的就是靈魂從與身體的聯繫中解脫了,在我看來,我覺得這些初步的科學解釋已經足夠有說服力,足夠令人信服,而從瀕死體驗的角度來證明靈魂存在論證,我認為它不是特別有說服力。 當然還有很多其他的東西,我們可以訴諸超自然事件,不是嗎?我已經提到過其中之一,現在只是討論其中的細節,但仍有很多關於有人能和死人或鬼魂或者降神會交流之類的傳言,對於這些東西,物理主義者該怎麼做?對於這些,你可以想到二元論者會說,我們需要相信有靈魂才能解釋通靈,我們怎麼解釋通靈的那個人,好像真的知道只有你死去的叔叔才知道的故事,二元論者可以訴諸鬼魂之類的來解釋。 物理主義者又如何解釋這種事呢?一個簡單的答案就是:我不知道,我不是那種喜歡用物理主義、自然主義、唯物主義的科學角度來解釋東西的人,但的確有這樣的人,比如說有一個魔術師,問題不在於我能否給你解釋通靈如何做到這些驚人的事情,你要想問我那些就是在浪費時間,你要問的是魔術師,他們的職業就是愚弄別人,讓人相信他們有魔法。而事實上,有些專業的魔術師主要揭露那些聲稱能和死人溝通的人的秘密。有這樣一個魔術師,好像叫「令人驚奇的蘭迪」,他有一個長期的懸賞,他說:你向我展示通靈或如何與死人交流,我就告訴你這是怎麼做到的,我會給你揭開謎底,他給出一個長期懸賞,他說:我將不計報酬,給第一個在我面前展示我用魔術無法再現的超自然現象的人10000美元,目前為止還沒出現那樣的人。 那並不能證明二元論是錯的,可能存在真正的通靈,也許真的有鬼魂,也許真的可以和死去的人交流,和往常一樣,你必須自己決定哪種解釋更合適,是超自然的二元論的解釋,還是物理主義的解釋。 你做了一個夢,夢見你死去的媽媽回來跟你說話,一個可能的解釋,二元論者會說:那是你媽媽的鬼魂,她是一個非物質的靈魂,在你睡覺的時候跟你交流,第二個可能的解釋就是那只不過是個夢,當然你會夢到你媽媽,那是因為你潛意識裡惦記著她,哪種解釋更合適?我們這裡沒有時間一個接一個地看這些例子,然後問這個證據是怎麼讓一方打倒另一方的,但當我考察這個證據時,我認為沒有比物理證據更好的理由。 簡單概括一下就是,主張靈魂存在的一方聲稱,我們必須假設靈魂存在才能解釋一些司空見慣或是超自然的現象,靈魂的存在將成為一種可能解釋的開端,但問題絕不是,那是一個可能的解釋嗎?而是,那是最佳的解釋嗎?所以當我考察各種論證時,我不會說最佳解釋肯定是物理主義的,注意,我並不否認物理主義者在某些方面做出的某些解釋不充分,如我之前所言,我認為特別是那些對於意識本質的研究,還存在許多奧秘和難題,拿定性的體驗來說,聞咖啡、吃鳳梨、看到紅色具體是什麼感覺,都很難運用物理主義術語加以解釋。所以由此看來,我們可以說,目前這還沒有定論。但我們也不能說二元論的解釋更好,因為我認為靈魂存在的假設並未給予我們一個合理的解釋,它只是承諾給出一個解釋,這最多只能算是平局,所以還沒有令人信服的理由來接受靈魂的存在。 除非我們能看出所有物理主義的解釋都行不通,但我不認為我們處於這樣的境地。我們現在的處境就是,也許關於意識存在的一些東西或其他什麼的,我們現在還不知如何解釋,但不知道怎麼解釋並不等於不能用物理主義解釋,當然,如果我們擁有一個既可行又詳盡的二元論解釋,也許我們就會說:看哪,這才是更好的解釋,但是二元論還沒有給出這樣的解釋,也許我們假設非物質的存在會好一些,但這個並沒有什麼說服力。 那我們就要問了:還有什麼其他論據可以證明靈魂的存在呢?強調一點,到現在為止,我提及的各種論據,儘管它們都是最佳解釋的推論,但每一個都是獨立而分明的,即使一些行不通,但其他的還有可能行得通,但我現在想轉到完全不同的一類論證。 我接下來要介紹的是一個純粹的哲學論證,並非絕對意義上的解釋優劣、決定孰強孰弱,這是一個沒有任何經驗前提的論證,它完全只是躺在椅子上對哲學的思考所得,但令人稱道的是,很多人認為這個論證是令人信服的。我要提到的這個論證可以追溯到笛卡爾-一位偉大的早期近代哲學家,我不打算對這個論證進行詳細討論,只是說一下笛卡爾的基本思想。現在請你們和我一起想像一個故事。 我將以第一人稱的方式來講述,在故事中講的是我自己,但你們會發現,如果你們相信故事說的是你們自己,這個論證就會更有說服力,所以你們應該把自己想像為故事的主角。在你們的某個清晨,我應該說是在我的某個清晨,想像,當然,實際上並未發生,最關鍵的地方就是想像,故事因此而產生,別去想實際上是否可能發生,只需要一點想像,這是個虛構的故事。好的。 假定我早上醒來,也就是說,我在某個位置上環顧房間四周,看到了昏暗的臥室裡熟悉的場景,我聽到轎車的聲音從室外傳來或是鬧鐘的鈴響,隨你想像,我離開臥室走向浴室要去刷牙,當我走進浴室時光線明亮了些,我看著鏡子,從這裡情節就詭異了:我什麼也沒看到。正常情況下,當我照鏡子的時候,我會看到自己的臉、看到自己的頭、看到我軀體的影像,但現在我在鏡子中什麼也沒看到,卻看到了身後的淋浴噴頭。正常情況下,它應該是被我的身體擋住了,但我看不到我的身體,略微驚嚇之餘,我用手去觸碰頭部,也許我們應該說把手放到預想中我頭部所在的位置,但那裡什麼也沒有,朝雙臂看去卻是空空如也,現在我終於驚慌失措了,我又試圖觸碰我的身體,沒有任何感覺,我不但無法用手指感觸任何事物,也無法感知軀體的位置。 接著,你們想必已經猜到我想要做什麼了,一位小說家可能比我更擅長講故事,但我剛才所做的僅僅只是想像,我想像著我發現自己的軀體不在了,或者說我想像著我的軀體消亡了,也可以說我存在,或至少我的心靈還存在,我在想為什麼我在鏡子中看不到自己的身體呢?為什麼我感覺不到頭部呢?到底怎麼回事?我很恐慌,對吧!在故事裡,我正思考著,我的心靈顯然是存在著的,但是我的軀體卻不存在了,我們當然能想像到那種情形,這個論證最精彩的地方在於其就此得出結論-心靈和身體之間存在著差異。 我們剛才所作的就是想像我的心靈存在而身體不存在,那它到底表明了什麼呢?笛卡爾說那表明心靈和身體在邏輯上是截然不同的,不能把兩者混為一談,因為我剛才所做的是想像心靈脫離身體而存在,但即使僅僅是想像,我怎麼就做到了呢?怎能想像自己的心靈獨立於身體存在呢?如果心靈只不過是身體的另一種說法,如果從形而上學的角度說它們終歸是一體的,那你根本不可能將兩者分離開來。這是一個講台,試著給我講一個關於這講台既存在但又不存在的故事,你們沒法做到,對吧?講台只是一個物體,所以如果它只是一個物體,你只能說它存在或是不存在,但你不能說它既存在又不存在。 如果我跟你說A存在但B不存在,就可以得出結論A和B不是一個東西,因為如果B只是A的另一種表達方式,那麼認為A存在而B不存在,就是認為A存在,但B,也就是A卻不存在;顯然你無法想像一個A既存在又不存在的世界。把這點推而廣之,如果我可以想A在沒有B的情況下存在,那麼A和B在邏輯上是相互獨立的,它們不可能是一體的。由於我能夠想像我的心靈獨立於身體存在,可以推出我的心靈和身體在邏輯上是相互獨立的,它們不可能等同,我的心靈不是身體的另一種說法。談論心靈不可能只是談論身體的另一種表述。 這是個了不起的論證,哲學家們都很喜歡這個觀點。我已經告訴過你們,現今哲學界依舊在爭論到底這個論證是否正確,但有一點是需要說明,有一些東西需要說明,這個論證沒有說明什麼呢?這個論證並不是在說,如果某件事是可能的,如果我能想像它,那它就是真實的。我可以想像到獨角獸,但這並不意味著獨角獸就存在,這個論證不是要說這一點,它只是提出了一個更明確的主張,如果我能想像某物獨立於另一物存在,那它們就是彼此獨立的,現在還是可以說,在真實世界裡,某物不能脫離於另一物而獨立存在,因為一些形而上學的定律將兩者緊密聯繫在一起,使你無法將其分離開來,但這不是我們討論的內容。我們要討論的是-至少如果我可以想像某物獨立於另一物存在,那麼它們肯定彼此不同,因為如果它們的確是同一個東西,你是無法脫離它而想像到它的。正因為我可以脫離於身體想像心靈,所以就可以說,我的心靈獨立於身體,要不然我怎能獨立於身體想像心靈呢?如果兩者一體,我是無法獨立於身體想像心靈的,如果心靈只不過是身體的另一種說法,我怎能獨立於身體想像心靈呢?由於我可以獨立於身體而想像心靈,才由此推出二者是獨立的。所以說,心靈不是身體,它是某種不同的東西,是靈魂。 這個論證好不好呢?我們下節課就從這裡開始。 2007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