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格拉底式的公民社會-柏拉圖的《克里托篇》

第三講

在《蘇格拉底自辯篇》中,蘇格拉底提出新版的公民社會,有別於傳統以荷馬詩學概念為基礎的版本,蘇格拉底版是一個達觀的公民社會,依靠的是個人的獨立思考與判斷能力。《克里托篇》是蘇格拉底的獄中談話語錄,內容有關公民服從、敬神與每位公民都要尊重及依照該社群法律行事的義務。

第三講:蘇格拉底式的公民社會-柏拉圖的《克里托篇》

    Steven Smith教授: Okay 今天的開場白是一個問題,一個讓你們思考的問題,你們已讀過《蘇格拉底自辯篇》,現在正在讀 ─你們已讀過《蘇格拉底自辯篇》─《克里托篇》;現在你們有機會可以思考一下這些大作,我們來做一下意見調查,有多少人認為,只要舉手就可以了,有多少人認為蘇格拉底是無辜且應無罪開釋?Okay;有多少人認為他有罪且多少該接受他應得的懲罰?舉高點,okay,比數懸殊,相信他是無辜的人數明顯比雅典陪審團多出許多,我想請問穿褐色上衣的同學,出於好奇,為何你認為他是無辜且應無罪開釋? 學生:我覺得...〔聽不清楚〕,在我看起來...〔聽不清楚〕,比較多是個人的觀點...〔聽不清楚〕,而非確切的具體指控。 Steven Smith 教授:我注意到你想發言,為何你相信他有罪且接受應得懲罰? 學生:〔聽不清楚〕正義不只是...〔聽不清楚〕...正義是社會所同意的規則...〔聽不清楚〕我意指他已違反握有定義權人士所設的規則〔聽不清楚〕,社會所定義的正義及社會所定義的〔聽不清楚〕。 Steven Smith 教授:Okay,套句林肯的話,你們都不對,你們倆都不可能是對的,你們都不對,這就是我今天要繼續的問題,考量蘇格拉底受審的意義,我想要先回到一個問題,一個悖論,也是我們上堂課所遺留的,也就是蘇格拉底所提議的新概念,公民的定義為何?如我們已知,他反對傳統的,你可以說荷馬式概念下的公民,具有特定概念的公民,忠誠及愛國,由荷馬詩篇傳統所創造與形塑,他想要以一種新型態取而代之,我稱之為理性的公民社會,達觀的公民社會,這種公民社會觀點依靠自身獨立推理、判斷與辯論的能力,且存於捍衛這種觀點的過程,蘇格拉底在一段有趣的段落中提到他終其一生都在追求私人事務,而非公共事務,甚至還刻意避開公共爭論,諸如政治,而這產生了一個問題,公民如何?他所提的這種新公民社會如何?任何一種公民社會如何僅專注在私人事件,而非公共事務上?公民社會似乎需要談到公共領域,公共範疇,當蘇格拉底說自己的生活方式只專注在私人而非公共事務時,是什麼意思? 嗯,首先,我們可能想到的是他所言是否屬實?他對聽眾到底是否百分百誠實,畢竟,他一直在追求的調查種類,質問的種類等,從請示德爾斐神諭開始,至少到他後來對神諭的解釋,這些對政治家、詩人及工匠等人的調查,他說這些都是公開進行的,他遊走在市集,在公開及公共的論壇,提問、質問,且明顯地讓任何人難堪,所以這不僅是單純的私人問題或私人生活,但他可能是指要追求私人生活,他幾乎必需完全依靠自身獨立的推理及判斷能力,而非順從或依靠公共本領,視其為習慣、權威、傳統或之類的舊規,但我認為蘇格拉底所指更多,他不只是希望依靠個人判斷的能力而已,當他提到自己的生活方式是私密的時候,他所提的是他追求一種策略,我們可以稱之為「原則性疏離公共生活」,蘇格拉底是個了不起的疏離者,他讓自己棄絕城邦的集體性行動,他相信那些行動只會讓公共不義的行為更複雜,他自己的座右銘,如果我們說那是座右銘的話,似乎是種種醫科誓約,也就是醫師誓詞首要 ─「不傷害」。 為達致不傷害的目標,他要求自己原則性地疏離公共生活,如果布希不久前自稱是決策者,則蘇格格拉底便是疏離者,但他所謂,或我所謂疏離政治的人生策略為何?你是否還記得他給過幾個這類的範例?其一,關於他拒絕參與譴責及處決十名雅典將軍的審判,只因為他們無能運回戰死官兵屍體,那些在著名的伯羅奔尼薩戰役中犧牲的官兵,這在當時是恥辱與不光彩的標誌,這是真實的事件,那是一種集體內疚的審判,他們全被處決,所有的將領,這場戰役中的將軍,而蘇格拉底提到自己如何拒絕捲入,或說加入那種出於集體內疚的審判,這是場真實的事件。第二個故事是,他在這本你們必讀的書中所述提醒了陪審團,他如何拒絕參與令人憎惡的三十暴君指示他協助逮捕一位名為Leon of Salamis 的男子,如果他被捕,他將會被處決,蘇格拉底說自己冒著極大的危險拒絕參與逮捕這名男子,從這兩場事件看來,蘇格拉底的觀點是他自己個人的道德正直經得起立見分曉的檢驗。 我們可以看到,無論參與政治生活與否,他告訴陪審團說:「我是這種人,我絕不容許對任何人做任何違背正義的事」,他無疑地也再次提醒他們他不會向三十暴君們低頭,逮捕Leon of Salamis,但這產生了一個中心的觀點,關於蘇格拉底式的公民社會,或是蘇格拉底對公民社會的看法,這種原則性的反抗法律,有點像梭羅的公民反抗模式,這種原則性反抗的策略可說是證明或判定蘇格拉底腐化與褻瀆神明罪名的證據嗎?一位他所聲稱的公民是否能,我想問,一位公民是否能將其自身的道義擺在法律之上,如同蘇格拉底所為?這是個我們稍後會仔細探討的問題,也是讓這位重要政治思想家賀伯斯大力爭論的問題,他質疑個人是否可以將其自身的道義感或道德正直置於法律之上,蘇格拉底式的公民社群會是什麼樣子?每個人都自己挑選想服從、遵守及不遵守的法律,蘇格拉底很擔心,因為看起來,他的個人私人道德正直,在某種程度上,在他向雅典城訴說時令他擔心,或說向法庭、雅典、議會或法庭訴說時,他擔心涉入公共生活將會弄髒雙手,這也是我們稍後會探討的問題,馬奇亞維利對這一點很認真 ─ 政治,政治生活是否會弄髒參與者的雙手? 哪種公民會棄絕,甚至拒絕這種嚴苛的必需性,拒絕這種政治生活的需求?蘇格拉底有點像是十九世紀黑格爾所述的美麗靈魂那樣,你知道那是諷刺的用詞,將自身私下道德廉潔置頂,而我們可能都知道或已讀過這類人物,蘇格拉底如何回答這些指控?不只是以一種疏離的角度,雖然他持續讓自身的道德感,或正直凌駕法律之上,他在其著名答辯中的立場試圖證明,其疏離策略其實能為為城邦帶來顯著好處,他強調能帶來顯著好處,在我將引用的段落中。他自稱是隻牛虻,眾人都將銘記是牛虻改善了城邦的生活品質,在段落 30d,蘇格拉底表示,讓我朗誦這一段,「我,身為雅典人,放棄為自己的言論答辯,反要為你們答辯,我所言全是為了你們」,他如是說到 「以求你們不會誤用上帝的恩典」,意指他自己,「這個上帝恩典是由你們投票來譴責我,如果你們殺了我,將不太容易會再發現我的同類,聽起來滑稽,這經上帝撿選的城邦,好像駿馬般,但這駿馬因碩大而駑鈍,因而需要牛虻的叮咬,使其驚醒,依此實據觀來,上帝似已選中我,做為與城邦等齊的人,我喚醒、勸服並斥責諸位,我處處與你們意見相左,終日如此」。我們看到這個範例展示蘇格拉底如何宣示他不只是上帝賜下的恩典,更是城邦的恩人,他做為人,做為個體道德感的模範,所帶來的,如例所示,是公共利益,而他告訴聽眾,那不是從他自身出發,而是為了眾人─他的同邦公民,他才挺身為其答辯,他對陪審團說:「你們可能不喜歡我,但我對你們有益」。 此外,他的以下主張僅能以說是某種類似宗教的語言,因為宣稱在這件事情上他別無選擇,他並未選擇進行為邦民答辯,而是如他自稱,是上帝的恩典,他強調自己受到指派才進行答辯,他說:「雅典人,我只會服從神,而非你們,只要我還有口氣在,我就絕不會停止哲思」,他似乎將自己及其生活方式包裹在一種宗教意象之中,德爾菲神諭,上帝恩典之類的意象,他將其對公民社會的概念包裹在這種宗教語言中,這將或應讓任何拜讀《蘇格拉底自辯篇》或說,柏拉圖的讀者提出一個關於蘇格拉底使用這類語言的重要問題,我們將會看到其不同的變化出現在《理想國》之中,他說那些話時,是否誠懇地反應其論點,或他只是故做諷刺,才使用那些宗教論調,或說,宗教語言?他可是在接受生死攸關的審判,罪名是褻瀆神明,為了反駁褻瀆神明的指控,難道說,他不會使用或採取這類的宗教語言,以引起陪審團的共鳴,以期駁回指控嗎?或甚至暗示他其實很虔誠敬神,而非 Anytus 及 Meletus 所指控的那種瀆神之徒? 蘇格拉底的言論似乎或可說看起來不只諷刺,而且挑釁意味十足地將自己形容成是上帝的恩典,就某種意義而言,還有什麼比蘇格拉底自稱或任何人自稱是天賜恩典的主張更荒唐,但,到底誰會做出這樣的主張呢?但從另個角度看來,他對神明召喚似乎很認真,不是嗎?僅在德爾菲神諭回應 Charephon時,他敘述了那則故事,沒有人比蘇格拉底更聰明,蘇格拉底重新再出發,代表著他從調查自然現象轉向研究道德美善及正義的世界,他仍不斷地強調自己所走的路子並非他自己的選擇,而是天賜的結果,他深受某種神明勒令的指示,也確是他對神明指示,對這種特殊召喚的虔誠,引導他忽視身旁的世俗雜事,他多次提醒聽眾關於自己的極端貧困、忽視家庭及對 妻子及子女的責任,更不忘提及自己遭受的羞辱,各種公眾人物針對他而來的毀謗他告訴我們。這些全部是因為自己尊敬神明指示的結果,他呈現的自我,換句話說,是極度虔誠敬神的人類,甚至壓下自己的生命作賭注,也不願放棄這個天賜的角色,他自稱的角色是極端苛求的,我們相信他這番言論嗎?我意指一個重要的問題,我們再次自問是否要相信他,他這麼說時是否誠懇?或只是利用這類的修辭來包裹自己?他聲稱所執行的這種特殊虔誠,到底是啥?多方看來,回應陪審團的裁決,要求他停止哲思時,蘇格拉底以下列詞彙自辯,讓我簡短引用第二場辯論時的另外一段,在他被陪審團定罪之後,他說:「說服你們是最難的部份,說服你們之中的一些人關於這點」,關於他的生活方式,「因為假設我說那是違悖神意,所以我無法保靜默,你們不會被我說服,反而會以為我語帶諷刺;但另一方面」,他續說:「如果我說這碰巧也對人類貢獻極大,透過每天演說,美德及沒有反省的生命不值得活,你們仍然不太可能會被我說服」。 換句話說,他試圖說的,約介於 37c 及 d 段落,是他瞭解到自己處於進退兩難的境地,一方面,他表示自己所指的神授任務,他很明白地表示,將會被聽眾誤以為只是另一輪的蘇格拉底式諷刺及偽善,但他表示,假設他試圖說服良善及正直之士,相信其生活方式的作法僅在簡單的理性基礎上,或者,試圖說服他們經反省的生命才值得活,他說他們也仍然不會相信他,你可能會說一位蘇格拉底時代公民被指控的原因,可能是嘲諷和不被相信,或根本就不被信任,如果他試圖從理性或達觀的立場來捍衛自己,這導出的問題是我今天一開講時就已提及,蘇格拉底應被容忍嗎?一個良善的社會能容忍蘇格拉底嗎?這個問題也出現在《克里托篇》的對話中,言論自由的界限,確切的說是臨界言論,甚至是跨界談到公民瀆神的言論,這類言論的容忍界限為何?有一個假設,多年來存在於柏拉圖讀者的心中 ─ 蘇格拉底的審判,處決蘇格拉底提呈了一探討全面自由或思想自由已陷入邪惡或危機之中的最佳討論範例,因為那象徵著一個試圖迫害或壓制言論自由的社會,但這是真的嗎?換言之,那真的是柏拉圖的學說嗎?蘇格拉底的言論中最讓他關心的是他的呼喚,他一心只想說服你們,無論老幼都不要在乎肉身及金錢,而要關注你的靈魂是否處於最佳狀態,我們如何瞭解這件關於容忍與言論自由的範例? 《自辯篇》將蘇格拉底刻劃成哲學家中極端不妥協派的例子,像是社會中的激進評論者或提問者,蘇格拉底要雅典人不只簡單地改變其政策中的單一些觀點,而是大幅度劇烈的,我甚至會說革命性的,改變雅典人的公民生活及其公民文化,他告訴邦民們說他們的生命不值得活,僅有經過反省的人生才值得,因為你未過著經反省的人生,所以你的生命不可能會有任何價值,就算他可以選擇停止哲思,但他拒絕那麼做,理由是他已接受指示,神性指示,所以,別無選擇,柏拉圖是要我們視蘇格拉底為一位具有崇高原則,並力衛其信仰,就算是要面對死亡威脅的雅典人,或要視其為一位革命煽動者,不能也不應被社會所容忍?,因為其基本法律與價值,他並不接受。某種程度看來,我傾向於回答這兩個問題皆與之有關連,也許答案,或任何一種回應,這個問題的答案都可在《克里托篇》尋得,這是柏拉圖的另一篇語錄,另一篇,與《蘇格拉底自辯篇》等齊的辯論,但一般較少受到與《蘇格拉底自辯篇》等同的注意,在某種程度上,我想是因為這篇呈現城邦的論點,城邦對付蘇格拉底的論點,讓我們再考量以下觀點,如果《自辯篇》呈現哲學家對抗城邦的論點,蘇格拉底對抗城邦的論點,《克里托篇》呈現城邦對付哲學家的論點,則蘇格拉底做出了自抗的論點,你甚至會說他自抗的論點強過法庭上指控者的論點,則在《自辯篇》中,蘇格拉底與城邦的法律,這幾乎是語錄的中心訴訟點,呈現的便是 Meletus及 Anytus 應拿來對付他的論點,雖然《蘇格拉底自辯篇》看起來似乎詆毀了政治生活,因為需要與不義共謀,而蘇格拉底說,不會加入需承擔不義的法律或政策,《克里托篇》提及法律尊嚴的論點,城邦及其法律的尊嚴或權威,《蘇格拉底自辯篇》捍衛原則性棄絕政治或違抗政治生活;而《克里托篇》則強調全面廣泛的義務與服,從可能早已成形的法律,如果可以,我們要如何調解這兩種存在這兩本語錄中的明顯矛盾觀點? 這兩本語錄,很明顯地,不只是內容不同,其戲劇性的脈絡更是不同,考量一下以下幾點,《蘇格拉底自辯篇》的聽眾是大量匿名、超過 500 人的場合 ─ 議會法庭,我們看到蘇格拉底自辯的對象,其他柏拉圖式語錄的聽眾人數根本與其無法匹敵。《克里托篇》,另一方面,則是一場對話,介於蘇格拉底與單一個體,就只有一人,《蘇格拉底自辯篇》發生在雅典的法庭,最公開的場合;而《克里托篇》則是在陰暗幽禁的監獄牢房之中,《自辯篇》展示蘇格拉底捍衛自己及其天賜恩典的生命可以造福城邦,而在《克里托篇》,我們卻看到他低頭了,而且是向他之前似乎極反對的法律權威,最後,如果《自辯篇》呈現的蘇格拉底是第一位哲學殉道者,第一位因為哲學而死的人,則《克里托篇》點出的便是,將蘇格拉底的審判及處決視為正義申張的最佳範例,這些巨大的對比再次迫使我們提問,柏拉圖為何要提呈這兩種極端不同的論點?他提呈的論點何在?因為這兩本語錄內含截然不同的論點,就蘇格拉底與城邦的關係而言,柏拉圖糊塗了嗎?自我矛盾了嗎?他在幹嗎?大哉問,我希望我有時間可以加以回答。 我們來研究一下《克里托篇》,《克里托篇》的命名源自蘇格拉底的一名朋友及信徒,他打語錄一開始就誠心守護著他的這位良師益友,他力勸蘇格拉底接受他的幫忙逃脫,獄卒已收賄,越獄其實不難,但蘇格拉底並非試圖直接說服克里托,而是想出了一段對話;你也可以說那是一場大對談中的一小段對話,一場介於他與雅典法律的大對談,從中他引出拒絕越獄的論點,也就是說拒絕違抗法律的論點,而其申辯可以總結如下,沒有國家可以無法規而存在,任何國家的第一條法規永遠是公民不能自由地逍遙法外,選擇他們想要服從與違抗的法規,任何形式的公民違抗都不僅是質疑那項單一法規,更是質疑法律的本質,質疑所有的法規,質疑或違抗法律等同於摧毀法律的權威,只要違反一條法律即可構成失序的本體、混亂的本體,這是一個深遠的申論,關於服從法律,只要違反一條法律即足夠讓法律的權威產生質疑,這是很有力的申論,在某種程度上,蘇格拉底自我違抗,轉而以法律的立場說話,但他更進一步申論,他說,公民的存在要歸功於法律,我們的存在是因為法律、習俗、傳統及文化的職權與威信,這些形塑了我們,他說,法律父權般地促成(Beget)我們的存在,「Beget」一詞的使用,直譯後明顯的作用是要回應你可能會認為具有聖經意涵的概念,公民,換句話說,是由法律所創造與促成的產物,其運作對我們任何違紀行為有種父權看顧般的威信,包括瀆神或蔑視我們身旁的古老事物,法律不只像是我們的父母,也像是我們的祖先、國父,我們可以說,他們值得我尊重與孝敬,在很多角度看來,《克里托篇》於某些方面,是柏拉圖式的敬神對話,蘇格拉底在這本語錄中似乎全盤接受法律的威信,他沒有提出對不順從的申辯,像他在《蘇格拉底自辯篇》所做一般,到底在這一瞬間,蘇格拉底是怎麼了?這位公民違抗的先驅,蘇格拉底這位原則性疏離的先驅怎麼了? 他全盤接受,或說法律迫使他全盤接受,每位公民與法律的約定使他們束縛於絕對服從中,問題是,為何蘇格拉底一方面展現了自豪的反抗及獨立於法律之外,如同《自辯篇》所載,但這種絕對性卻化為鼠輩般,默認了全部的法律,一如《克里托篇》所載,他怎麼搞的?為何他突然間變得如此謙卑和默默順從?他那天賜恩典的語言何在?這是我要你們思考的問題,也許,我敢說你們也想要在討論時段發言,但讓我先提出以下這些回答,或至少說是回應這個悖論,這個問題,《蘇格拉底自辯篇》和《克里托篇》代表著一種張力,它們甚至可說代表著兩種,多少算是永恆且無法調和的道德規範,一種是蘇格拉底所代表的理智,即個體主權理智,是最高的可能權威,哲學家信賴自己的理智,因為那使他遠離危險的國家權威並守護個體不與不義及邪惡合流,那似乎已成政治生活的必備部份,這是蘇格拉底,原則性疏離者;但另一種道德規範是社群法律所代表的論點,其最古老、深沉的信仰及制度 ─ 憲法其政體,如我們所說的公民社會,服從基本上是每位公民的義務,順序甚至必需要凌駕在個體之上,一個觀點為採納哲思生活,經反省的人生才值得活,另一個觀點為採納政治生活,公民的生命併入商議、立法事務,宣戰與追求和平成為最高的人性召喚,這包含了兩種無法調和的準則,兩種不同的召喚,可以說,任何想要調和或綜合兩者的意圖僅會導致雙方皆產生深度的不義,柏拉圖似乎相信,我們每個人都應選擇,必需在這兩種競爭概念中做出選擇,以求得嚴謹及值得過的人生,我們會選哪一種?哪一種才是我們最至要或關心的事?哪一種?但我們無法兩種皆得,而這兩者的差別很像我在一開始上課時所提出的問題,誰相信蘇格拉底是無辜且應被無罪開釋?誰相信他有罪且應遭譴責,從一個哲學與政治的角度看來,或者也可以說,這並非柏拉圖的結論,我是說為何蘇格拉底選擇停留並服下毒參,如果他基本上對自己提出的理由很堅定的話,那他為何還在意城邦的法律?為何不讓克里托助他逃往克里特島?在那他可飲美酒,安享天年。 事實上,柏拉圖寫過另一則語錄,他最大篇幅的著作 ─ 《法律篇》,內容描述一名來自雅典的異鄉客住在克里特島上,不斷地和當地社會的代表們對話,那人可能就是蘇格拉底,雖然未明講,因為其作風與蘇格拉底的演講與討論模式相仿,如果蘇老有越獄的話,但這帶回到那個問題,到底蘇格拉底給克里托拒絕越獄的理由,他以雅典城邦法律立場所說的理由,是蘇格拉底真正的理由嗎?蘇格拉底相信建構於他與法律之間的說法嗎?或那僅是他創出安撫友人自責的藉口?因為他們對無能搶救蘇格拉底,可能產生罪惡感,克里托當然很關心人們對他的觀感,如果被知道他無能幫助蘇格拉底越獄,那場為法律所講,有關法律的對話,真的是要為克里托排解,而不是蘇格拉底最深層意見的表述?尤其是那些問題攸關義務與服從,他在那場對話中低頭了嗎?因為那有點像是對克里托較公平的作法,蘇格拉底向城邦法律妥協,並給他一些理由,你可說理性的考量,以繼續服從法律。從很多層面看來,那看似有點道理,即明顯的不一致存在於那兩則語錄之中,那展示了蘇格拉底意識到自己優於雅典城邦的法律。 《蘇格拉底自辯篇》的第一場申辯中,他抗拒城邦處他死刑,理由是他根本漠視死亡,但之後在《克里托篇》,他表述漠視死亡的方式變成拒絕讓克里托助他逃亡,蘇格拉底一直到最後似乎都保持著一種自我定義的法律,但同時卻也提供克里托及其他同類一種理信與莊嚴的服從法律範例,當我們讀到蘇格拉底之死,我們是否會認為那是一場悲劇,道德悲劇,一名正義之士被不公的法律判處死刑?我不這麼認為,一點也不,蘇格拉底死於70 歲,是他盤算中的哲學殉道舉動,讓哲學在將來順利地被表彰為是勇氣與正義的泉源,在他稍後的文字中,柏拉圖對蘇格拉底的描述是,試圖將蘇格拉底描寫成年輕、完美,他自覺地著手美化蘇格拉底,將他描寫成是遇死無畏,拒絕加入任何不公的活動,並將智慧與正義傳播給那些願意傾聽的人,我們不認識真正的蘇格拉底,所知的蘇格拉底是透過閱讀柏拉圖及亞里斯多芬尼斯,及其他少數作者從不同角度的描繪,但柏拉圖的蘇格拉底,必然不同於亞里斯多芬尼斯對蘇格拉底的描述,後者將他描寫成是讓虛弱申辯轉強的詭辯家。 柏拉圖的語錄《蘇格拉底自辯篇》、《理想國》和《克里托篇》,以最廣泛的解釋看來,不僅試圖回應亞里斯多芬尼斯的控訴,同時還捍衛著哲學的目標是價值與功績。這在今日如何影響我們?我們如果達到這些目標?我們活在非常不同的世界,顯著不同於四世紀的雅典,我們能從蘇格拉底的例子上學到什麼?我們大部份,就像稍前的調查,自覺本能地選擇支持蘇格拉底對抗雅典城;捍衛雅典城對付蘇格拉底,相信公民敬神價值的人僅佔少數,也許只有那些來自南方小鎮或布魯克林部份地區的人才能瞭解生活方式中敬神的至高價值,我們整體看來傾向於接受蘇格拉底受不公迫害的說法,我們忽略了,很輕易就忽略掉許多關於他的事實,他對民主的敵視,將在《理想國》中詳讀,但我們已能在《蘇格拉底自辯篇》中看出端倪,他主張其同胞的人生不值得活,和自己的生活方式是受神性的指示,這些都未曾有人聽聞過,這些似乎對我們沒啥影響,但我認為它們應會有所影響,基於蘇格拉底的主張,質問你自己,一個負責任的公民會怎麼做?他們應如何做?其中一個答案可能是提高對公民抗拒者的容忍度,如蘇格拉底持非正統信念的個體,他們的觀點可能激勵其他人反省及內思,所有的好人,米爾頓、洛克及像伏爾泰等人都做過類似的申辯,但這就能證明蘇格拉底是公正的嗎?柏拉圖未申辯的一項是未提及蘇格拉底是否應就此被容忍,若容忍了他的學說,則似乎讓它看似平凡視其為無害,雅典人至少還尊重蘇格拉底並嚴肅地看待他,所以才審判他,雅典人拒絕容忍蘇格拉底,因為他們明白他並非無害,他公然挑釁社會本質的生活方式,及他們視為崇高及值得的觀念,蘇格拉底並非無害,因為他擅長吸引信徒的能耐,今天幾個,明天再幾個,天曉得?若是容忍蘇格拉底,就像在對他說我們不是很在意我們的生活方式,我們願意讓你提出挑戰,並日日進行抨擊。那樣好嗎?對嗎? 蘇格拉底的審判促使我們思考容忍的界限,哪種觀點,如果有的話,是我們絕對無法容忍的?健全的社會,基本上就是對各種觀點持開放態度嗎?言論自由本質上就是好的?或它是最好?它勝過所有的好嗎?或是容忍在達到一定的臨界點時就會崩解,而變成某種柔性虛無主義,且幾乎援用到所有事物上,因為它對任何事都不是很認真,我所謂的虛無主義意指所有偏好,無論如何卑鄙、拙劣或下賤都必需被視為與所有其他同等合法,這真的是容忍嗎?還只是另一種形式的道德淪喪?只不過是決定放棄找尋真理和判斷的標準?這會是一場危機,無止境的容忍會導致理智的被動及無批判能力地接受所有的觀點,還有很多例子,我想做的是,我想我們的時間不夠了,如果你們能思考一下,至少心中有個底,從現在到下週三,屆時我們將開始進入,有些人認為,有史以來最重要的一本書,柏拉圖的《理想國》,下週三見。 200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