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OPS导读】--创意的解放
朱学恒
很多人对于创意在商业界的运用和发起都感到非常的好奇,希望能够了解这些创意运用在发明上的过程,如果能够进一步掌握这个创意商业化的模式,显然会有更大的商机。
麻省理工学院的Eric von Hippel教授是史隆管理学院的创意与创业团队的负责人,也花了许多时间研究在企业中创意的形成与应用;不过,在经过两年的研究之后,他的新书《解放创意》(Democratizing Innovation)中却发现了一个惊人的事实:不管媒体报导或者是许多人的自传怎么说,大部分的创新和发明其实是由少数的消费者所主导产生的,而大部分的企业对此文化的改变却还没有做好准备。
这些消费者是所谓的专精的领先使用者。他们由于擅于使用某项已经上市的产品,所以会发现该项产品的功能已经不符合他们的需求,因此率先做出修改和创新,以便符合他们的要求;而这些消费者也等于是趋势的预测者,他们预先看到了其他消费者的需求,并且进而自己行动;而这也正是Von Hippel教授所研究的开放经济的领域范围的新趋势。
对于一家公司来说,擅用这些搞怪的消费者,等于是让庞大的公司体系外又多了一群消费者研究员,他们身兼消费者,又同时改进产品,变成变相回馈企业的研究者。但如果企业不能善用这些热心消费者,恐怕会掀起惊人的对抗战争。Lego早年推出的Brainstorm产品(可程式化机器人及积木)虽然大受欢迎,但随之而起的社群、DIY改造热潮却也大出乐高公司的意料之外;甚至曾经发生乐高总工程师宣布新改良时,台下直接举手告知社群早就已经完成相关工作的尴尬场景。当然,后来乐高还是学乖了,因应这样的趋势而开始鼓励社群、教学和分享,甚至进而成为这些社群的官方支持者。
另外一个相反的故事则是高科技业巨擘Sony,他们更曾经控告自行架设网站修改Aibo计算机狗的社群大师,理由是为了保护公司财产的智慧权益。顿时这样的行动掀起了众多社群的抗议和抵制…最后结果呢?大受欢迎的Aibo狗以收掉生产线停产作为结局。
不过,在现代这样层层严格管制创意和知识产权的状况下,不管是消费者或企业双方面对这种创意的运用可能都受到非常的限制。包括了企业不敢轻易取用创意,消费者也不敢随意分享,担心被他人剽窃。有感于此,von Hippel认为应该以身作则,把他所撰写的这本书用跟开放式课程一样的授权方式放在网络上免费让大家下载和阅读http://web.mit.edu/evhippel/www/books.htm
至于他的演讲也可以在这里免费下载和阅览,只是我们尚未翻译唷!
http://www.myoops.org/twocw/mitworld/video/262/index.htm希望他的这些作品能够帮忙到更多需要创新和创意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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